欢迎访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门户官网!
您所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推荐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头轻院党字〔2011〕11号)关于每两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的精神,学校拟于今年9月全市第30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召开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命名表彰自2011年以来学校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现将评选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推荐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经验,不断扩大成果,提高创建工作水平,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弘扬先进,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过程,推动学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

二、评选推荐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党总支拟表彰民族团结模范班级1个,模范宿舍1个,模范教师1名,模范学生1名;其它各党总支、党支部拟表彰民族团结模范个人1名;全校范围内拟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8个。

三、评选标准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必须是:

(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典型

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带头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始终同包头市委、市政府和学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营造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和谐氛围。

(二)民族团结政策落实的典型

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始终致力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民族理论教育的典型

将民族宗教教育纳入教学工作,落实执行教学大纲要求;广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带头接受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再教育。

(四)民族团结互助、共同提高的典型

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长期坚持为少数民族服务,积极扶持、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致力于各民族的友好交往,推动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提高。

(五)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稳定的典型

尊重各民族的语言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倡导移风易俗;正确处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消除不安定因素,为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校园稳定做出显著成绩。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程序、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严肃认真搞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事迹突出、群众拥护、社会公认,真正把评选推荐工作变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学校民族团结事业上档次、上水平的过程。

(二)评选推荐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推荐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既要综合评价,又要突出特点。

(三)各部门评选推荐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事迹材料是评选工作的基本依据,既要坚持实事求是,不人为拔高,又要具有鲜明的个性特色,避免一般化。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典型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所有类别的事迹材料不另附,一律打印在推荐表的指定位置;推荐表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yxctzb@163.com,纸质材料于2013年9月5日前报宣传统战部(办公楼312室,联系人:付文超 张璐,联系电话:6887858)。

(四)各部门需在全校范围内推选1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选名单打印在A4纸上加盖部门公章,上报上述材料时一并上交。

届时将对2011年以来统战工作先进个人和2013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先进集体、优胜个人一并予以表彰。

附件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名额分配表

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宿舍)推荐表

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教师(个人、学生)推荐表

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8月29日

附件1: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名额分配表

部门

模范班级

名额

模范宿舍

名额

模范教师

名额

模范个人名额

模范学生

名额

党政办公室党支部(包括对外联络处)

1

组织人事处党支部

1

宣传统战部党支部

1

监察审计处(工会)党总支(包括离退休党员)

1

教务处党支部

1

招生就业处党支部

1

计划财务处党支部

1

学生工作部(团委、人民武装部)党总支

1

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党总支

1

保卫处党支部

1

自动化学院党总支

1

1

1

1

乳品工程学院党总支

1

1

1

1

检测技术学院党总支

1

1

1

1

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

1

1

1

1

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

1

1

1

1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

1

1

1

1

金融财务学院党总支

1

1

1

1

化工学院党总支

1

1

1

1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

1

1

1

1

能源工程学院党总支

1

1

1

1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1

1

1

1

国际学院(外事办公室)党总支

1

1

1

1

农牧园林工程学院党总支

1

1

1

1

公共服务学院党总支

1

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

1

图书馆党总支(包括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

1

科研与技术服务处党支部

1

体育教学部党支部

1

附属中专学校党总支

1

1

1

1

附属职业高中党总支

1

1

1

1

合 计

15

15

15

15

15

附件2: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宿舍)推荐表

班 级(宿舍)

负责人

联系方式

获奖

情况

(800字事迹材料)

党总支

(党支部)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院党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民族团结模范教师(个人、学生)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部门

职务

获奖

情况

(500字事迹材料)

党总支

(党支部)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院党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上一条:关于201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规范“轻院大讲堂”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