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守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学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章细则
第二条志存高远,坚定信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第三条爱国爱校, 服务社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注意学习时事政治,关心国内外大事,关心学院发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学识回报母校,服务人民。
第四条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一)热爱所学专业,努力掌握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实践,勇于创新;
(二)刻苦钻研,严谨求实;
(三)自立自强,有奉献精神;
(四)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五)珍惜时间,学有所成。
第五条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规法纪;
(二)遵守学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三)见义勇为,勇于同违反国家法律、学院纪律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四)正确行使各种权利,依法履行各项义务;
(五)崇尚廉洁,公道正派。
第六条明礼修身,遵守公德。
(一)仪表端庄,穿戴大方,举止得体;
(二)遵守公德,自尊自重,异性交往举止文明;
(三)待人礼貌、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友爱;
(四)尊重他人声誉,不传流言蜚语;
(五)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保护公共设施;
(六)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及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废物,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第七条诚实守信,自省自律。
(一)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不作弊,不剽窃;
(二)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第八条勤劳俭朴,热爱劳动。
(一)勤俭节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杜绝浪费;
(二)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三)热爱劳动,积极完成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九条热爱生活,身心健康。
(一)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
(二)乐观开朗,积极向上,增强适应能力,保持心理健康;
(三)增强安全意识, 防止意外事故;
(四)关爱自然, 爱护环境, 珍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