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6-01
  • 来源: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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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今年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强国有我

二、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三、报名条件

1. 截至2022年暑假前,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工作安排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团总支严格评选条件,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确保身边的榜样对在校生的正面引导作用。

2.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围绕活动主题,以媒体、网络、活动为载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学生对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

3.各团总支负责组织开展本系(部)推报工作,择优推荐1名“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6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育英楼203室;电子版(word可编辑版本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团委邮箱btqytw@163.com。各团总支报送的材料应包括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报名表(见附件2)、志愿服务时长证明(志愿北疆APP导出)、盖章成绩单、相关报道截图、公示文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均需学校盖章并标注核查无误。

附件: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共青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

上一条: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第十八届“包头青年五四奖章”“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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