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学院学生安全教育手册

  • 发布时间: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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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非法传销组织、诈骗犯罪等犯罪活动呈现出向高校学生群体渗透的趋势,宿舍火灾、财物被盗、学生上当受骗乃至求职被骗、交通事故及学生自身的违纪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这些事故的发生,会让当事者人身受到伤害,财物受到损失。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对当事者的同情和怜悯,更多的应该是对大学生群体的警示和教育。

学校一直重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出台了关于安全的各种规章制度,还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严肃处理,以期引起同学们对安全问题的关注。但同学们模糊的安全意识以及淡漠的自我防范意识,使校园里的安全问题依然不可忽视。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法纪教育,培养学生的法纪和安全意识,规范学生日常行为,自动化学院将近几年来发生在高校学生身上的被骗、被盗、学生宿舍火灾及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甚至触犯刑法的典型案例选编成册,以期引起警示。

第一篇 防火篇

一、学生宿舍火灾起因及案例

纵观高校火灾成因,尤以电器火灾突出。不安全用电、乱拉乱接电源线,电线老化,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不合格电器,电器长期处于运行或待机状态等直接导致了火灾的发生。综合分析高校发生电器火灾的主要原因如下:

1.私自乱拉电源线路引发火灾事故

2008年3月19日下午4点左右,南京某高校3号男生宿舍楼突然起火,猛烈的大火很快将整间宿舍烧个精光,所幸没有人员受伤。据调查,这个宿舍存在着私拉电线的现象,当天下午宿舍内的电脑又一直没关,电脑发热引发了火灾。因此,大学生要遵守学校规定,不乱拉、乱接电源线,坚决避免因乱拉、乱接电线而引发火灾。

2.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引发火灾事故

高校的建筑物、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都是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设计的,在宿舍内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杯、热得快等,使供电线路过载发热,加速线路老化而引发火灾。

2008年11月14日早晨,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宿舍楼602寝室内起火,起火的主要原因是学生在宿舍违规使用“热得快”,致使水被烧干后热水瓶处于干烧状态、插座发热断路引起火灾。最终因寝室内烟火过大,4名女生被逼到阳台上,后分别从阳台跳下逃生,4人均当场死亡。

2001年9月10日,某高校5号楼403室一名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杯,插上电源插头后,电源线拖在被子上,这时有同学找他有事,人就离开了宿舍,过了一段时间,发现宿舍往窗外冒烟,原因系线路超负荷发热,绝缘层熔化,造成线路短路起火,低燃点的被子靠近线路,助长了燃烧。

3.使用电器无人看管,人走不断电引发火灾

2004年10月2日,某高校一学生公寓301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配置给该宿舍使用的箱子架、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5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有插在主接线板的电热杯放在箱子架顶层,水烧干后自燃,并引燃临近的易燃品,最终酿成火灾事故(寝室当时无人)。

2002年1月4日,某高校一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配置给该宿舍使用的长条桌、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4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由于该宿舍两名同学将应急灯长时间充电(13个小时,寝室当时无人),使蓄电池过热,引燃桌下纸箱内的易燃物造成的。

2001年11月3日,某高校一学生公寓504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配置给该宿舍使用的照明、床板、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10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某学院01级两名女学生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将烧水的“热得快”插在暖壶里烧水,人走时忘断电源以致酿成火灾。

4.定时供电或因故障而停电引起火灾

2005年3月,某大学一同学在使用电热杯的过程中,因线路维修临时停电,她出门时忘了插在电源上的电热杯。十分钟后电来了,电热杯将水烧干,并将电热杯塑料底盘熔化。熔化的塑料所产生的异味被路过的同学察觉,及时报告了公寓管理员,才没酿成大祸。

武昌某高校女生宿舍清晨失火。原因为前晚熄灯后放在桌上的“热得快”没拔插头,清晨寝室来电后,“热得快”将桌子烧着。

某高校学生使用电吹风时,突然停电,电源插头未拨,就离开宿舍,来电时又没有回宿舍,电吹风较长时间工作,引起火灾。因此,大学生在电器使用完毕或停电时,都必须切断电源。

5.用电线路短路引发火灾

2005年12月26日下午,承德某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的一间宿舍因电线短路发生火灾,庆幸的是,火被及时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1996年12月14日晚上,某大学学生宿舍2304房间发生火灾事故,经查是电线插座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的火灾,由于扑救及时,未造成大的财产损失。

二、火灾防范

1.不私拉乱接电线。

2.不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尤其是“热得快”、电炉等。

3.购买质量可靠、具有“3C”标志的电器产品,切不可使用劣质电器设备。

4.宿舍内严禁明火,更不能夜间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

5.不躺在床上吸烟,不乱扔烟头,不在宿舍内焚烧杂物。

6.严禁在宿舍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煤油、液化气、鞭炮等)。

7.长时间不使用电器,电器插头必须从电源上拔下。

8.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 匪警:110 校内报警:87651110)。

三、火场逃生指南

1.沉着冷静 随机应变

突遇火灾,保持冷静头脑至关重要。首先要冷静观察火情和周围环境,迅速分析判断火势趋向和灾情发展的可能,理智地做出果断决策,抓住有利时机,选择合理的逃生路线和方法,争分夺秒地逃离火灾现场。

2.防患未然 扑灭小火

当发生火灾时,如果发现火势并不大,且尚未对人造成很大威胁时,如周围有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应奋力将小火控制、扑灭;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地乱叫乱窜,置小火于不顾而酿成大灾。

3.当机立断 快速撤离

当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毛毯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千万不要盲目地跟随人流相互拥挤、乱冲乱撞;撤离时,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逃到天台、阳台处。

4.身处险境 不贪财物

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不要因贪恋财产和贵重物品而丧失逃生机会。

5.用水浇身 靠墙爬行

大火起时,必有浓烟。此时应用口罩、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用水浇身,尽量靠墙匍匐前进;因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层,贴近地面逃离可避免吸入烟气。

6.选择楼道 莫入电梯

火场逃生要迅速,动作越快越好,但千万不要乘坐普通电梯。因为火灾发生后,一般都会断电造成电梯“卡壳”。另外,电梯口直通大楼各层,火场上烟气涌入电梯并极易形成“烟囱效应”,人在电梯里随时都会被浓烟毒气熏呛而窒息。因此,要尽量选择楼梯通道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火灾及身 切勿惊跑

身上着了火,千万不可惊跑或用手拍打,因为奔跑或拍打时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的补充,促旺火势。当身上衣服着火时,应赶紧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

8.低层跳离 滑绳自救

在得不到及时救援,又身居楼层较高的情况下,千万不可盲目跳楼。可用房间内的床单、被套、窗帘等织物撕成负重的布条连成绳索,系在窗户或阳台的构件向楼下滑去,或利用建筑物的阳台、窗台、天台等攀到周围的安全地点,沿落水管、避雷线等逃生自救。

9.退守房间 呼救待援

假如用手摸房门已感到烫手,此时一旦开门,火焰与浓烟势必迎面扑来。这时候,可采取创造避难场所、固守待援的办法。首先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用湿毛巾、湿布堵塞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门窗,然后不停用水淋透房间,防止烟火渗入。

*温馨提示:

不要忘记报警 不要惊慌失措 不要贪恋财物 不要乱开门窗

不要乘坐电梯 不要带火奔跑 不要方向错误 不要轻易跳楼

第二篇 防盗篇

一、学生宿舍发生盗窃的起因

1.离开宿舍不锁门,有的同学上厕所、串门聊天、打开水、买饭、甚至睡觉不锁门等。

2.轻易留外人住宿,宿舍同学之间缺乏相互关照。

3.对形迹可疑的人缺乏防范意识。

4.现金、存折和贵重物品保管方法不正确。

5.宿舍钥匙随便借给他人。

二、案例

1.顺手牵羊

2011年9月19日12时左右,肖某在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吃饭时将书包放在座位上占位置,打饭回来后书包被盗,被盗物品联想电脑一部,索爱T707手机一部,证件若干。

2.撬门入室

2011年11月某天下午,盗窃嫌疑人胡某流窜到某大学公寓B栋六楼某寝室,用自带工具撬门入室,盗窃3台笔记本,下楼时被当场抓获。

3. 翻窗入室

2011年11月30日下午6时许,某高校学生公寓,犯罪嫌疑人从F栋南面翻窗入室,盗窃两个寝室共计6台笔记本电脑。

4.疏忽大意

2010年3月15日上午7:00左右,某高校机电学院卓某起床发现笔记本电脑被盗,经回忆前晚宿舍门没有关。

三、预防盗窃的基本方法

1.现金应存入银行,不要在身上或宿舍保留大量现金。

2.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不要随意放在桌上、床上,要锁在抽屉或柜子里。寒暑假期间,应将贵重物品带走,或托人保管。

3.银行卡丢失后要及时挂失,银行卡密码不要使用出生日期、电话(手机)号码、学生证号、“吉祥”数字等,密码应注意保密,不要记在纸上,更不能将密码与银行卡一起存放。

4.不要留宿他人,对外来人员、到宿舍兜售物品的商贩不能丧失警惕。

5.在食堂、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用书包占座,不在书包内放现金、贵重物品。运动时,不带现金和贵重物品。

6.宿舍钥匙不要随意借人,也不要图取用方便将钥匙挂在窗台边。

7.宿舍无人时,要养成锁门关窗的习惯,午休和晚上睡觉时不要敞开房门。

8.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员,要提高警惕,多加注意,并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温馨提示:

宿舍易发生被盗的时间:1、上午第一、二节课;2、晚自习;3、学校举办文体活动;4、夜晚睡觉不关门、窗;5、学校开学初、毕业生离校和假期期间。

第三篇 防骗篇

一、大学生上当受骗的主要原因

1.同情心。思想单纯,心地善良,容易动恻隐、怜悯之心,遇人求助,慷慨解囊。

2.江湖义气心。喜欢结交朋友,但警惕性不高,容易感情用事,轻信陌生人花言巧语。

3.贪利心。贪小便宜,急功近利,往往被诈骗分子开出的“好处”、“利益”所吸引。

二、案例

1.利用求助进行诈骗

2010年4月,某高校女学生刘某独自行走时,碰见两名自称上海财经大学的学生,他们以向刘某借银行卡接受汇款为由,获知刘某的卡号及密码后借口逃离,次日上午,刘某越想越不对,赶往银行查询,得知家人存入的7500元汇款被冒领一空。

2.网上订、退票诈骗

2010年1月,某学院学生赵某在网上查到一条可退飞机票的假冒航空公司信息,与对方联系后被告知要将自己的银行卡与他们公司的账户绑定。赵某在对方的指示下在中国银行ATM机上操作,后发现卡内1600元被转走。

3.盗取网络聊天软件密码冒充好友、亲戚诈骗

2010年4月,某大学张某在网上用QQ聊天,其亲戚某学院学生通过QQ视频聊天找他借钱。张某当即分两次往“QQ同学”提供的账户中汇入1.4万、1.6万元,后打电话给该同学才知道被骗,其同学的QQ视频也是犯罪嫌疑人盗录的。

4.银行卡消费信息诈骗

2010年4月,某学院学生胡某接到一条消费提示短信,称其在某商场用银行卡消费了数千元。胡某拨打短信中留下的咨询电话,对方自称是建设银行客服中心,为了保证胡某账户的剩余资金,要求其按照指示去ATM机上操作,最终胡某账上的750元被转入骗子提供的账户中。

5.利用品牌网站,绕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诈骗

2010年3月,某学院学生魏某,在淘宝网上找到一款价格为1600元的高档笔记本电脑,卖家同意货到付款,但要求先付押金320元。魏某通过校内工商银行ATM机完成了转账,后被骗子以未收到账款、付押金为由,多次在ATM机上转账,前后共被骗5600元。

6.购物信息诈骗

2010年4月,某学院学生郑某,在网上找到一条卖便宜笔记本电脑的信息,与卖家联系后约定用1500元购买一台市价为万余元的高档笔记本电脑,当日,他通过工商银行将钱转入了指定账户。之后,骗子打电话给他说为防止工商部门检查,再交3000元风险金,货到后退回,郑某同意后又在邮局汇出此款。第二天,郑某又收到骗子的电话,称要交5000元的手续费,这时他才意识到被骗。

7.出售考试答案诈骗

2011年4月,某学院学生肖某报警称在网上购物被骗。经查,肖某在网上找到一条卖考试答案的信息,通过QQ与对方联系后,分两次在ATM机上转账500元,到考试当天仍未收到答案,遂报警。

8.中奖信息诈骗

2010年1月,某学院学生黄某接到“非常6+1”的中奖短信称中奖58000元,经拨打400热线电话确认后,按照对方的指示先后用工商银行网银、ATM机转出1200元“手续费”、2900元“个人所得税”后,发现被骗。

9.利用钓鱼网站诈骗

2010年4月,某学院学生左某在淘宝网上欲买一钱包,卖家另发一网页要求注入1元钱,为卖家增加点击率,然后才可以交易。左某按照对方提供的网页输入了自己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但多次显示系统故障。后左某发现自己卡上的1500被人划走。

10.误入传销陷阱

2010年2月,某高校管理学院学生李某,在开学时未按时返校,辅导员多次催其到校报到未果,遂与该生家长联系,家长说,该生寒假期间与其表妹一起外出找工作。辅导员费尽周折与其表妹取得联系,经分析该生已经被骗入传销组织,学院老师和家长历尽艰辛方将李某解救。

2010年3月29日,某高校学生吴某接到其高中同学电话,说给吴某在东莞介绍工作,于是吴某请假去了东莞,到东莞向同学老师反映工作较好。于是,该生于4月19日打电话给同班同学臧某说要给臧某介绍工作。臧某4月23日去了东莞,到了东莞后,发现是一传销组织,臧某于4月29日回到了学校,并立刻向辅导员反映此事。

某大学学生徐某,于2009年1月14日到广东格美淇电器有限公司应聘,到广州后被冒充广东格美淇电器有限公司的传销人员在火车站接走,在被传销人员扣留的期间,传销人员将其手机和证件进行了保管,并了解到了徐某的家庭住址和家庭信息。传销人员对徐某进行洗脑,徐某坚持不从事非法活动,传销人员发现洗脑没有效果后,便向徐某索要5000元费用,包括3800元加盟费,1200伙食费。徐某的家人将5000院汇到徐某账户,传销人员拿到现金后,于2月7日给徐某200元路费后将其送到火车站,并将证件和电话给徐某。徐某被传销人员送走后跟学院老师取得了联系,2009年2月9日回到学校。

三、防止被骗的基本方法

1.遇有陌生人向你借钱或银行卡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2.告诉家人,若接到你在出车祸或得急病的电话,要先行与你本人或学校有关部门联系,不可盲目汇款。

3.若对你的银行卡消费有疑问,应到银行柜台咨询,或致电相关发卡银行的客户服务热线。

4.若你在上网时或手机收到“中奖”信息,不要信他,绝不能汇所谓 “税费”、“手续费”等款项。

5.网上购物时,要选择专业购物网站,且是货到付款。遇有陌生人推销商品等,不要购买。

6.网络交友要谨慎,千万不能以感情代替理智。

7.不贪图便宜,遇有人以“捡到钱平分”要和你分摊,不要理他。若要搜身等,马上报警或呼叫路人帮助。

8.对网络、报刊上刊登的招工、招聘(含家教)等信息,要多留一份心眼,防止可能出现的骗局。

*温馨提示:

 不要将个人有效证件借给他人,以防被人冒用。

 不要将存折、金融卡密码、住址、电话、手机号等轻易告诉陌生人,以防被人利用。

 不可轻信进入宿舍的陌生人。

 不要被某些以“求助”为名的行为所蒙蔽。

第四篇 纪律教育篇

一、以不正当手段或途径侵占公私财物

2011年8月,我校学生徐某笔记本电脑丢失,随即拨打了110进行报警,当日下午3点左右,我校学生赵某到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分局马房山派出所投案自首,承认是他偷卖了徐某电脑,赵某当即被刑事拘留。

*温馨提示:古语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当代大学生,更应该牢记这一点,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途径侵占财物必定要受到法规法纪的惩罚。

二、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扰乱学校正常秩序

2010年1月13日,我校学生袁某、赵某、王某、晏某、阮某5人违反学校规定相约到校外网吧上网。期间,因玩游戏声音过大而受到一名校外人员谩骂,双方在理论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打斗中,该校外人员使用管制刀具,致使学生袁某当场死亡,其他学生均不同程度受伤。

我校学生范某,在2008年9月打篮球友谊赛的过程中,由于身体接触,不小心肘部碰到高某嘴部,导致该同学缝了几针。事后,高某找到老乡李某等同学找范某协商,李某当时将范某打了两记耳光。之后李某、高某、卢某几位同学因医药费问题将范某在宿舍楼下打了一顿。事后,李某等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温馨提示:年轻人在一起磕磕绊绊本是常事,但相识是一种缘分,特别是大学生之间没有利益冲突,应以一种宽容的态度对待同学之间的矛盾,不要以怨报怨,否则不仅恶化同学之间关系,更有甚者赔进了自己的前途。

三、沉迷网络、荒废学业

某高校2005级学生庞某,自2007年9月2日到校报道后,未经请假连续2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情况恶劣,影响极坏。庞谋一直以来经常旷课,沉迷网络,虽然家长和辅导员多次找她谈心,并且给予了严重警告等处分,但收效甚微。该生2006年当年学分为12分,累计学分45.5分,已达到退学处理程度,作退学处理。

某大学06级学生许某,入学后沉迷网络,经常旷课,学习成绩差,2008年9月学院清理学分,许某由于学分未达到学校规定,试读于2007级专业,之后仍然沉迷网络,鉴于这种情况,许某于2009年3月办理休学;2010年3月复学到2007级专业,辅导员多次找其谈话并经常与其家长沟通,状况依然没有改变,至今仍有很多科目不及格。2011年新学期开学,许某未到学校报到,由于其没有手机等通讯工具,辅导员与其家长沟通,了解到许某已于2月19日离开家,家长同样无法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该生长期离校未归,荒废了学业。

*温馨提示:网络在同学们的生活、学习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但网络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非常明显,无节制地沉迷于网络不仅浪费时间和金钱,还危害身体健康,有些学生甚至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学生的天职就是学习,大学时光转瞬即逝,希望广大同学把握好自己的美好青春,获得知识,成就明天。

四、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考查)作弊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潘某(男),在2011年6月8日下午《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中,请张某(女)代考,学校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给予潘某和张某开除学籍处分。

某大学09级学生冉某,在2011年5月15日《大学生计算机基础》课程考试中,请他人代考。根据条例规定,给予冉某开除学籍的处分。

某高校08级学生喻某、史某,在2010年12月18日《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中,手机处于开机状态并存有英语答案。根据规定,给予喻某、史某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

*温馨提示:考试作为一种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手段,在学生心目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投机取巧或怀有任何侥幸心理而实施作弊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行为。同学们一定要好好把握在校学习机会,诚信应考,以良好的成绩和诚信的品质创造自己美好的未来。

五、交通事故

2011年3月7号下午近两点,吕某和同学从学校前往市区,沿途在酒店旁被一辆黑色吉普车碾到脚,当场倒地。吕某当即拨打110报警,交警赶到后勘查事故现场并叫了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被确诊为脚部骨折。

某高校学生张某,2010年10月20日下午参加某单位招聘笔试,在返校途中,在南湖大道上骑摩托车与一辆越双黄线掉头的货车,正面相撞,随即被送至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当时已无生命体征,经抢救无效,确认死亡。

*温馨提示:校园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走路时看书、听音乐,打手机、发短信、或者左顾右盼、心不在焉。(2)在路上嬉戏、追逐打闹。(3)骑“飞车”或与机动车辆抢道。(4)不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六、触犯刑法

某高校08级学生陈某,2010年6月3日上午,在课后返回宿舍徒中,经南湖校区博学广场时,看到李某(女)和唐某(男)并肩走在一起(陈某和唐某都在追求李某),与唐某发生争执,陈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向唐某腹部,致唐某胃破裂,腹腔积血200毫升,法医鉴定属重伤。

案发后陈某主动投案,因故意伤害罪经法院审理,认定陈某有自首情节,并已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温馨提示: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能侵犯的。同学们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必须要懂法、知法、守法、护法;不能把自己的某些要求当作个性发挥、提出不合乎规定要求。

第五篇 求职受骗篇

一、大学生求职受骗的主要原因

1.缺乏社会经验和判断力,轻信他人上当受骗。

2.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3.大学生求职心切、考虑不周,容易被人利用。

4.抱有侥幸心理,以为碰上少劳多得是好机会。

5.就业压力过大,择业时放松了必要的警惕。

二、案例

1.名为招聘,实为宣传

2011年,某高校理工科专场招聘会,一家保险企业招聘海报上写着上千人的需求。但令人意外的是,当学生将简历递到面试官面前时,却被告之“今天不面试,也不收简历”,面对学生们的质问,一位招聘人员竟慢条斯理地说:“我们是来打广告的,通知面试是个误会!”

2.试用陷阱,骗取劳动力

某学院毕业生小张在郑州一汽车用品公司推销汽车用品,结果试用期7天做满后,和他一起应聘的8名同学全部被辞退,原因是未完成任务。而且,招聘时口头承诺的底薪800元,也没有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只给了100元。

3.以招聘为借口骗取财物

小刘很顺利通过了一家公司的面试,并参观了公司,觉得很正规。很快公司通知其到参加培训,并要缴纳250元的培训费。小刘觉得机会难得,交了钱并参加了培训。培训后公司又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100元,但却因为视力较低公司拒绝录用。后来小刘发现差不多每次招聘会这个公司都在招人,才知道受骗。

4.以考试为名“窃取”创意

某学院学生李某2010年3月份到某广告公司应聘。对方给他出了一道题:为一款家用电器做个广告策划方案,限期3天。3天后,李某带着自己做的策划方案到该公司,对方收下后让他回家等通知。2010年5月,李某发现一条家用电器的广告“很眼熟”,和他做的方案几乎一模一样,而策划公司正是他曾去应聘的那家。原来,对方招聘是假,窃取他的创意才是真。

5.收取费用,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大学毕业后,小吴在一家职业中介交了10元注册费,成为会员又交了150元的信息费后,中介为他联系5个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没想到,小吴5次面试均碰壁,对方要么称“已招到人”,要么称“不合适”。小吴发现,其他在该中介注册的大学生也遇到了和他一样的情况,他明白自己碰上了“黑职介”。

6.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2009年,某学院学生和另9名学生集体到一家民营企业做食品检验工作。当时该企业给学生的口头承诺是:月薪4000元,外加年终分红;工作满一年,分房;工作满三年,配车。学生觉得公司给出的待遇不错,这10人没有和该企业签订任何的书面合同。到了单位之后,急于求成的学生们草率地与该企业签订了工作合同。一个月之后,所有人都大呼上当。他们的月薪确实是定在了4000元,但是在工作中他们经常违反合同上的“霸王条款”。例如,迟到一次罚款100元;在食堂吃饭,剩饭、剩菜罚款50元。结果,大家一个月工作下来,扣掉各种罚款,实际发到手里只有可怜的几百元钱。学生集体反抗,说要辞职不干了,该企业拿出工作合同,要求每个学生交8000元的违约金。学生说,在学校谈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该企业则表示,请拿出证据来,众学生木然。

三、求职防骗的基本方法

1.大学生找工作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所求职单位的真实背景和性质。

2.大学生应有信息资料安全意识:不要随意发放自己的简历,特别是不要对招聘方式不合规范的单位投递简历。

3.求职者要注意,国家明令禁止在招聘过程中以任何的名义收取费用,包括培训费等。

4.大学生要冷静思考接到的面试通知,特别是异地求职的毕业生更要提高防范意识,尤其是女学生,最好有伴同行。

5.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时,要注意条款的设置,切勿签订“霸王条款”。

6.大学生找工作时,一定要去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如果遭遇“黑职介”,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注意求职中的传销陷井。

第六篇 生命教育篇

当今教育存在两大危机: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道德难题、全球教育所面临的商业化影响,大家普遍注重科学素质的提高,忽视了道德素质的培养,结果导致人文精神失落,并由此造成生命伦理观念教育的真空,出现了诸如日常行为失常、不健康生活方式与心态,甚至发生吸毒、自杀等极端事例。

生命不仅仅属于你个人,它连着亲朋和社会。父母养你不容易,大家都在关爱着你,对你寄予希望。你应该珍惜生命,去体验美好的人生,报答父母养育之恩、服务社会、报效国家,选择轻生是不负责任、愚蠢的行为。

生命教育,应当关注个人发展与心理健康,学会彰显“生命”本色,体现“生命”关怀。

一、影响学生个人发展和心理健康的成因

1.初到大学时适应方面遇到困难。

2.感到情绪低落,缺乏生活动力或长期受到困扰。

3.自我认识自我了解不足。

4.学习方面遇到困难。

5.人际关系方面遇到困难。

6.情感、两性关系方面有困扰。

7.职业选择与发展遇到困难。

8.希望增强自信、发挥潜能。

二、解决办法

当同学们发现个人发展与心理健康上有解决不了的困难和困扰时,请到学生发展教育与指导中心来。学生发展教育与指导中心所提供的服务主要有:

1.个人面谈咨询(人际关系、自我成长与完善、性格完善、情绪管理、恋爱与情感困惑、学习困惑、职业规划、生涯发展等方面)。

2.心理测验、职业测评及心理评估。

3.心理训练与团体辅导。

4.专题讲座。

心理咨询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对待自身和人际关系方面的心理能力;帮助克服自身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阻力,促进价值重建和发展;帮助有心理问题的人消除心理障碍或某些心理病症;鉴别心理障碍与精神疾病,有助于得到最及时的治疗。

三、个人发展和心理健康咨询时间与地点:详见封二

积极面对、及早求助,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请提前预约,确定咨询时间段,每周在固定时间段与固定的咨询师会谈,会谈时间约为50分钟;本中心的所有咨询师将严守保密的职业道德,竭诚为同学们服务!

*温馨提示:本安全教育小册子根据实际案例提供给同学,目的是在于告诉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要严格自律,警醒同学们洁身自爱,顺利完成大学的学习任务,以利于将来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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