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有意愿申报的教师积极申报。将申报材料(严格按照《通知》中申报材料的要求编制)于6月5日上午下班前报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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