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3-14
  • 来源: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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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开好2021年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内组通字[2022]1号)要求,按照疫情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3月23日前完成

二、会议主题

本次组织生活会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引导全院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主要步骤

紧密结合各党支部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基础上,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关于学院的重要工作要求等,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安排专人进行辅导,传达相关要求,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见附件1)。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交换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联系实际查摆问题。要通过师生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电话网络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师生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师生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组织力和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和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对照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见附件2)。党总支要对下设党支部进行指导和督察,直属党支部要对党小组进行指导和督察。会前请将支部委员会对照检查材料和支部委员问题清单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并报督导组审阅,通过后方可开会。

(四)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实际情况,结合疫情要求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的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党支部委员结合党支部委员会存在的问题,对照履职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结合“最强党支部”建设提质升级,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等进行评议。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要提出有针对性的观点意见,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五)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见附件3)、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测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党员考核管理办法》(包轻院党字[2021]24号)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科学记录和评定党员的日常表现,客观公正作出评价,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流动党员要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将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具体测评等次见附件4)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学院党委考核二级党组织的重要参考,将作为学院党委考核评定“最强党支部”的重要依据,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六)加强整改措施落实。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于3月16日前报学院党委备案,其他相关材料请自行留底备查。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学院党委将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组织领导

(一)紧盯责任落实。学院党委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将组成督导组(见附件6),指导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抓好督促落实。

(二)加强具体指导。各党总支要抓好党支部的会前指导,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审核支部委员会的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签字后,方可提交督导组,督导组组长对于审核把关不严的党总支书记要约谈,确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形成实际效果。组织人事处组织专门力量,对开会情况进行抽查(开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三)完善工作方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因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或者党员流动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等方式开展。


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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