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1-09
  • 来源: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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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校企合作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国有资产及后勤管理处、安全管理处联合各系部对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实训、办公室、餐饮食堂、超市违禁品及消防安全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检查、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

各系、部和校企合作单位要通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主题班会等开展如下内容宣传教育活动。

1.不在宿舍、教室、楼宇内、外墙私拉乱接影响安全及整体形象的物体。

2.不随意改动电源线路,私自拉线,使用劣质插线板;

3.教育学生不在宿舍、教室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吹风、电水壶、电饭锅、电热毯等;已经使用的学生请提前主动联系系部学生科长进行保管,放假带回家里,并保证今后不得在宿舍、教室使用。

4.教育学生不将废弃的棍棒、管制刀具、甩棍等带入校园;要使学生明白什么是管制刀具,以及收藏、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教育学生自觉抵制、主动远离管制刀具,严禁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动员学生主动上缴持有的管制刀具等危险品

5.教育学生不将实验实习工具、工件带入宿舍及教室;

6.教育学生不在宿舍、教室存放烟花爆竹、酒精、酒精炉、打火机、打火机充气瓶、玩具枪及其他具有风险性的游玩器具等,不得在校园燃放烟花爆竹;

7.校内各超市、餐饮不得经营销售白酒,啤酒。

8.各部门、各校企合作单位要开展用电安全教育,按要求规范电动车集中充电,正确、安全使用电暖器工作。

9.教育学生爱护各类消防器材,不得破坏,挪用,挤占消防设施。

10.教育学生不要使用明火,不得随便乱扔烟头,以免发生火灾。

11.非跑校学生不在校内骑行摩托车和大功率电动车,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12.疫情防控封闭校园期间,非必要不外出。

13.实验室、实验实训安全制度和安全教育。

二.组织隐患排查工作。

本次检查采用班级自查、系部清查、学校突查三位一体的模式。

第一阶段:各系、部、校企合作单位自查

各系部、班级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对违禁物品可能藏匿的地点,如宿舍、课桌抽屉、校园隐蔽场所等进行重点排查,对学生所携大功率电器、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一律予以收缴,并对学生本人进行正面教育。各系部在宣传教育、自查的基础上,与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安全管理处联系,联合进行隐患排查检查。

各系部及所属校企合作单位结合学校教务处转发的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落实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隐患排查工作。

第二阶段:学生工作处、国有资产及后勤管理处和安全管理处将深入各系部进行校园管制刀具、违禁品和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检查。

第三阶段:进行问题汇总、整改

三、违规处理

1.即日起各系部、各班级、各宿舍开展违禁品自查自纠,按要求认真整改;

2.各系、部在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的同时,更要深入宿舍,源头控制。明确宿舍、教室责任人,确保安全。学生工作处和安全管理处采取常态化集中和抽查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将结果纳入系部年度考核。与星级宿舍、文明班级和个人评优评先工作挂勾,凡安全管理不过关,实行一票否决。

3.对自查自纠不力、拒不整改或应付检查的有关部门或个人经学校通报仍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对违规携带管制刀具者,一经查实,将报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进行处置。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事关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的安定稳定,各系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系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的经验,注意方式方法,因地制宜地做好教育、宣传和集中清缴等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系部要以本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把清缴行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纳入常态管理,形成校园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强与安全管理处联系,协同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

(四)各系部要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以书面形式(加盖系部公章)报送安全管理处 治安科,时间截止11月12日。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及整改报送按照教务处的文件执行。

联系人: 任志军

联系电话:0472-3163117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安全管理处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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