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自治区部分地区出现确诊病例,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厅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进一步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特别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 对2021年10月1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二连浩特市,10月10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张掖市,10月14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嘉峪关市,10月15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10月16日(含)以来途经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兴庆区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返校师生进行排查,务必于10月20日前将所有师生追踪到位、排查到位,并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有瞒报、缓报、漏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凡途径以上重点排查地区人员要严格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非红码及黄码人员要自觉落实自我健康监测14天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等措施,如出现身体不适,请做好防护、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旅行史。健康码出现异常(黄码或红码)的师生需第一时间向部门报备,部门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报备师生应立即前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一旦发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阳性),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坚决做到及时准确应对,快速果断处置,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
三、各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