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函[2021]34号)要求,学院拟推荐有意申报、符合条件的干部,作为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除具备《驻外外交人员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服从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三)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常驻国外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四)外语水平要求:
1.非通用语种:法语、德语、俄语、日语、朝鲜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印尼语、泰语、蒙古语、土耳其语、丹麦语、瑞典语、希腊语等语种干部,应具有相应语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在相应语种国家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或通过自修等途径取得相应语种资格证书。
2.英语:一般应有外事或行政工作经历,具备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英语专业的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英语国家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原则上应具有有关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如托业听力阅读8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雅思6.5分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五)其他条件。年龄不低于23周岁,不超过45周岁(非通用语种干部可放宽到50周岁);有机动车驾驶证。
二、报名要求
1.请各二级部门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推荐工作,积极支持干部投身教育驻外事业。
2.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和有关语言水平测试成绩证明请于9月20日下午5:00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办公楼426室),电子版发送至关芳OA邮箱。
联系人:关芳 董鹏飞
电 话:3163426
附件:1.外派储备干部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2.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
组织人事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