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学院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员化建设,大力加强新时代大学生道德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全面落实《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指标体系》任务,按照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团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区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双提高”计划》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院志愿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学院、系(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志愿服务工作内容纳入学院、系部日常工作,定期组织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以“建制度、强基础、重实践、当表率、做引领”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学院全体教工、学生思政实践教育质量。(责任部门:全体部门)
2.建立经费保障制度。把志愿服务列入学院年度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学院各类大型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志愿服务项目;系部把志愿服务列入党团建设、学生文化活动重要内容,划出相应活动经费,保障常规志愿服务项目活动顺利开展。同时积极争取政府公益服务购买、企业捐赠等社会资金支持。(责任部门:全体部门)
3.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学院志愿服务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作用。设立学院志愿服务工作总站,及时了解掌握学院各部门、各级各类志愿队及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并定期向学院及上级部门报告。(责任部门: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4.建立协同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工作条例》要求,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组织人事处抓好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工会做好教职工、妇女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学工部门(团委)管理好学生志愿服务队伍,教学系部健全党总支(党支部)指导下的志愿服务工作机构,加强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推进学院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全员化建设。(责任部门:全体部门)
二、强化思想建设、理论武装引领作用
5.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重要指示精神,注重利用重大节日、节点,组织开展富有时代特征、贴近高校实际的志愿服务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教工学生将个人发展与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相结合。(责任部门:全体部门)
6.强化青年学生志愿服务队伍思想建设,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青马工程”教育学习,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责任部门:团委)
三、完善志愿者注册、认证、礼遇制度
7.进一步完善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按学院发展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委员统一安排,各部门组织教工、学生下载登录“志愿北疆APP”,并进行实名注册,在左上角地域选择“自治区直属高校”,首页“我要加入组织”栏目中加入“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根据需要发布招募信息、组织志愿服务活动。(责任部门:全体部门)
8.建立学院志愿服务人才库,按照专业特长对志愿者、志愿服务队伍进行分类管理,规范学院志愿服务电子档案。(责任部门: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9.依托“志愿北疆APP”、“志汇轻院”开展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认定工作,全面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化,定期组织“星级志愿者”表彰活动。(责任部门: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四、提升志愿者专业技能水平
10.按照“重点安排、逐步普及、全面提升”的原则,制定志愿服务分类培训工作标准,通过网络授课、实践考核、座谈研讨、辅导交流、案例分析等形式,定期进行理念精神、技能方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志愿者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五、培育优质志愿项目、拓宽服务平台
11.将志愿服务活动全面融入部门主题党日教育活动,学院党员教职工在“志愿北疆APP”信息系统的志愿服务时长每年不低于20小时。(责任部门:全体部门)
12.发挥青年志愿服务协会、青年志愿服务队伍作用,探索“以志育德”融合性实践教育。重点围绕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活动、高校劳动教育实践,开展8+N特色志愿服务活动,在校生“志愿北疆APP”信息系统志愿服务时长,每年不少于40小时。(责任部门:教学系部)
13.加大对志愿服务项目的策划、指导、培育工作力度,定期组织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服务创投大赛,持续做好国家、内蒙古自治区等各类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选拔推荐工作。(责任部门: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团委)
14.建立学院志愿服务示范项目库,对长效运行的优质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予以支持。(责任部门: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15.依托“学院志愿服务工作总站”、“志愿北疆APP”等线下线上平台,进一步拓宽志愿服务范围,逐步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项目活动的相互衔接与资源供需的有效对接。(责任部门:全体部门)
六、规范服务流程,加强文化宣传工作。
16.严格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流程,各部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前要制定活动计划,明确服务内容,做好培训教育,活动期间要统一服装、佩戴标识,高扬队旗,彰显轻院志愿者队伍整体形象;学院各类对外服务窗口及学生公寓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志愿服务岗。(责任部门:全体部门)
17.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在志愿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个人,不断增强教工、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自觉性,扩大学院社会影响力。(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
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