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课堂行为规范(试行)

  • 发布时间:2020-09-11
  •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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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建设优良的教风、学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1.授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秩序的组织者、管理者,除教学需要外,严禁学生课堂玩手机、ipad等电子设备;严禁学生将食物饮料带入课堂;严禁学生在课堂睡觉;严禁学生上课期间交头接耳、开小会等一切不利于课堂教学的行为。

2.授课教师应严格学生考勤,对迟到、早退、旷课的要提出批评,如实记载,并向所在教学单位汇报,及时做出处理。严禁学生在上课期间随意进出教学场所,严禁学生做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

3.授课教师必须依据课程标准要求认真备课,按照授课计划进行教学,不得随意更改;严禁私自调课、停课或找人代课。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调课、停课或找人代课,必须提前履行调停代课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及时通知到相关班级的学生。

4.授课教师应提前5分钟进入课堂,做好上课准备;杜绝迟到、早退、随意拖堂;授课期间,不准接打电话、坐着上课、随意出入课堂,不准谩骂、侮辱、变相体罚学生。

5.授课教师必须带好教材、教案、授课计划、学生花名册等教学资料。上课时根据学生表现记录好班级学生课堂纪律和学生的平时成绩。

6.教师授课时,要做到衣冠得体,仪表端正,言行文明,精神饱满;应使用普通话教学;课堂教学中应与学生沟通、互动,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

7.授课教师要按照课前的教学设计,精心组织好每堂课的教学。严禁“作业课”、“看管课”或“电影课”的现象出现。若确需视频教学,每段视频的播放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每堂课的视频播放总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

8.授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合理布置作业。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保质、保量。

9.教学中若发生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授课教师应采取必要应急措施,保证学生安全。

10.授课教师应自觉接受学院、教学单位安排的听课及其他教学质量检查。

二、学生课堂学习行为规范

1.学生应依照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须事先向辅导员书面请假。

2.学生上课时应配带教材、笔记本等学习用品,不得空手或携带与所上课程无关的物品进入教学场地。

3.学生进入课堂应文明着装,注意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学场地。

4.学生要尊敬教师,服从教师的教学管理,不准顶撞和谩骂教师。

5.学生应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课堂肃静,除教学需要,不得在课堂玩手机、ipad等电子设备,不得携带食物饮料进入课堂,不得随意进出课堂,不准在教学区内喧

哗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对违反课堂纪律、扰乱课堂教学秩序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爱护公共财产,不准在门窗、桌椅及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课堂内的桌椅和设备,不准私自搬出;损坏公物、破坏门窗、课桌椅、私自拆取多媒体和其它教学器材造成损坏的,按规章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情况给予处分。

7.学生应在课堂中端正坐姿,不得睡觉、交头接耳、开小会等,要集中精力上好每一堂课。

8.学生必须按教师的要求完成作业和实训操作,按要求进行预习、复习。

9.学生应保持教室清洁,严禁在教室内随地吐谈、乱扔纸屑等。下课后要将垃圾带出教学场地,并丢放在指定垃圾箱内。

三、其他人员课堂行为规范

1.教师授课时,无关人员不得影响教学工作,不得擅自进入教室或将师生叫离教室。

2.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得在上课时间与上课的学生进行通讯联系,不得影响学生正常教学活动。

3.听课人员听课时,应将手机关机或设置为静音状态,且听课时不得中途离开。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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