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高等职业教育与发展要求,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加强教学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教研室
一、教研室的性质
教研室是按专业群或课程群而设置的基层教学研究组织,承担专业建设与改革、课程教学研究、按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学等工作。
二、教研室的设置原则
(一)教研室的设置应本着按专业或课程性质相近的原则,综合考虑专业(课程)的关联程度,坚持有利于专业建设,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教学任务的落实,以专业群或课程群为单位进行组建,也可根据工作实际不设教研室,单独设置教学团队。
(二)专任教师、行政兼课教师、外聘兼课教师、外聘兼职教师均应编入相应教研室,服从教研室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三)每个教研室设教研室主任1 名,不具有行政职务。
三、教研室的设置程序
教研室的设置,由教学单位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教研室设置原则,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后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教研室设置申请表),由教务处进行审核,提交学院研究通过后确认。教研室调整、撤消,须同样办理申请手续。
四、教研室的职责
教研室在教学单位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所属教学单位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管理考核和业务指导。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根据学院及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专业及课程建设。提出专业及专业方向设置、调整意见;在教学单位领导下进行专业和课程建设;参与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
(三)教学组织和管理。组织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实训方案等教学文件的编写工作;落实课程教学任务,组织实施课程教学;组织制定课程考核标准及
组织实施课程考核(包括正考、补考、重修等)的命题、阅卷、成绩评定、试卷分析等工作。
1.教学质量过程控制。落实教学过程检查,做好各教学环节的检查(包括授课计划、备课、教案、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和辅导答疑等);积极开展互相听课和教学观摩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师之间的学习和交流;总结和推广先进教学经验。
2.教学改革。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更新教育思想和观念,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积极推动教学改革。
3.师资队伍建设。提出师资引进需求及师资培训培养提升意见;对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进行考查;有计划地培养教学骨干和专业带头人;开展以老带新等传、帮、带工作。
4.技能大赛组织。师生各级各类教师教学和学生技能大赛的组织工作。
5.教学档案管理。教研室工作范围内各类教师教学业务档案、教研档案及教学文件建立和归档管理工作。
6.完成院教学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教研室主任
(一)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能投入教研室工作,组织全室人员完成教学、教研任务。
3.在相关专业或课程领域内有一定造诣,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教研能力,了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理念及国家、学院有关教学的法令、条例和规定。
4.学院在编在岗或协议专任教师,有 3 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教研室主任一般由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担任。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6.对暂不具备以上条件的人选的教研室,可由有发展潜力的教师暂时负责教研室工作。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教研室主任职责
1.主持教研室教学、教研管理工作,组织教师按照本室职责范围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主持制定教研室学年(学期)的各项工作计划,作好全室人员教学、教研及社会服务工作安排,审批授课计划。
3.审查本室教师课程教学计划,检查其执行教学计划、批改作业、听课、辅导、成绩记载和评定等方面的情况,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4.组织本教研室开设专业(课程)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训标准、考核标准及其它教学文件的编写。组织教材选用工作。
5.组织好考试命题、成绩评定、课程总结的审核及教学质量的分析工作。
6.组织开展本教研室教研活动,了解本室教师教学情况,交流经验,改进教学,积极推动教学改革,每学期组织教研活动不少于 10 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0 学时,并作好听课记录。
7.组织好本室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及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的安排和落实工作。
(三)教研室主任选拔聘任教研室主任采取个人申报,教学单位遴选拟定、学院审定的方式产生。
1.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对照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任人选。
2.填写《教研室主任申报表》,报教务处审核,由学院研究通过后确认。
3.教研室主任每届任期三年。
4.教研室主任实行动态管理,聘期结束后重新选聘。对在聘任期内不能完成工作职责的,应予以解聘。教研室主任变更,须同样办理申报手续。
(四)教研室主任待遇与考核
1.各教学单位要内部协调,为教研室主任安排好办公场地,配备办公条件。
2.教研室主任绩效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相应标准,在部门教学可调节绩效总额中考核发放。
3.教研室主任的考核由教务处和教学单位共同组织,每学期末进行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分别优秀、称职和不称职。连续 2 个学期考核不称职,则及时调整,重新
聘任。
六、教研室工作制度
为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研室工作的质量,教研室应制定必要的工作制度,并切实贯彻执行。
(一)业务学习制度教研室要按照学院和教学单位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教师的业务学习,制定相关的学习考勤制度,确保学习效果,做好会议记录。
(二)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每学期初,教研室要认真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教研活动、学术活动等),每学期结束时,应对教研室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工作总结。学期工作计划于开学第一周、学期工作总结于学期最后一周报教学单位。
(三)教改研究与学术交流制度
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理论、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等方面的研究,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和教学产品开发。
(四)集体备课制度
教研室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备课或经常进行课程教学方面的讨论研究。
(五)听课评议制度
结合学院听课制度,经常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并进行评议。
(六)传、帮、带制度
结合教师个人发展及业务发展,要做好老教师对新进教师、青年教师的传、帮、带的计划,落实以老带新工作。
(七)试讲制度
对新开课教师,要安排老教师审阅教案,并组织有关教师听其试讲。试讲合格者才能安排讲课,并安排老教师随堂听课并予指导。
(八)检查考核制度
除日常教学检查外,每学期期初、期中进行一次全面教学检查活动;学期结束时,对教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教学团队
一、教学团队的性质
教学团队是以学生为服务对象,以技能互补而又相互协作、沟通的教师为主体,以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为主要途径,以系列课程和专业建设为平台,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而组成的一种创新型的教学基本组织形式。
二、教学团队的组建原则
1.教学团队以有利于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有利于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有利于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开发教学资源,有利于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有利于教师成长的原则以专业或课程为单位进行组建。
2.教学团队的组建应综合考虑团队梯队结构,职称、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双师结构。
3.教学团队应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注重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广泛吸纳行业及企业专家、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参与,实行专兼职结合。
4.教学团队成员由校内专任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组成,所有专任教师都应纳入相应的教学团队。5.教学团队在教研室下进行设置,每个教学团队设团队负责人 1 名。
三、教学团队的组建程序
教学团队的组建按照以上原则,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报教务处备案(填写教学团队申请表)(附件3),由教务处进行审核,提交学院研究通过后正式确认。教学团
队及成员调整、撤消,须同样办理相关手续。
四、教学团队的职责
教学团队在教学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的业务指导。
(一)团队建设。以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为重点,加强团队建设,组织申报校级、自治区级、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和“创新团队”等。
(二)专业建设。了解行业现状,追踪专业前沿,主动适应产业行业及用人单位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
(三)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与创新,及时总结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教学研究课题。
(四)教学资源建设。编写和制作教材、课件、教学视频、实践教学指导书等教学资源,积极开展专业(课程)教学资源建设。
(五)教学项目建设及教学产品开发。以项目建设为载体,积极申报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特色骨干专业、规划教材、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等教学项目,积极开发教学产品。
(六)技能竞赛。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师教学比赛,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
(七)培训产品研发和社会服务。依靠教学团队智力和技术优势,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研发培训产品,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提高教学团队的社会影响力。
五、教学团队负责人
(一)教学团队负责人条件
教学团队实行团队负责人制,教学团队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相关专业或课程领域内具有较深造诣,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
2.熟悉所在团队各个教学环节,特别是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3.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讲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双师素质资格(公共课程不作要求)。
4.从事高职教学 3 年以上并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近三年能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5.每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负责人。
(二)教学团队负责人职责
1.根据团队所属专业(课程)需要,根据团队成员特点,制定团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团队成员申报校级、自治区级、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和“创新团队”等。
3.主动适应产业行业及用人单位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组织团队成员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
4.组织团队成员积极开展校内外培训、企业实践锻炼、以老带新等活动,促进团队成员双师素质和教学业务能力的提升。
5.组织团队成员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创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及时总结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教学研究课题。
6.组织团队成员编写和制作教材、课件、教学视频、实践教学指导书等教学资源,积极开展专业(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开发教学产品。
7.组织团队成员申报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特色骨干专业、规划教材、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等教学建设项目。
8.组织团队成员积极参与专业(课程)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9.组织团队成员参加各级各类教师教学比赛,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
10.依靠团队智力和技术优势,根据团队成员特点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组织团队成员开发培训产品,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
11.组织团队成员定期召开团队教学研讨会(每月不少于 1 次,并做好记录),促进教学经验交流。
(二)教学团队负责人选拔
教学团队负责人通过个人申报,教学单位根据专业(课程)特点遴选拟定,学院审核确定的方式产生。
1.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对照教学团队负责人条件,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任人选。
2.填写《教学团队负责人申请表》(附件 2),报教务处审核,由学院研究通过后确认。
3.教学团队负责人每届任期三年。
4.教学团队负责人实行动态管理,聘期结束后重新选聘。对在聘任期内不能完成工作职责的,应予以解聘。教学团队负责人变更,须同样办理申请手续。
(三)教学团队负责人待遇与考核
1.教学团队负责人绩效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相应标准,在部门教学可调节绩效总额中考核发放。
2.教学团队负责人优先获得参加专业学术会议和培训进修机会。
3.教学团队负责人优先推荐评选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等。
4.教学团队负责人由所在教学单位进行考核。
第三部分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设置申请表
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申请表
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申请表
4.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负责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