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轻院学字〔2022〕7号
关于认真做好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系、各班级:
为激励我院学生发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早日成才,报效祖国,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乌兰夫基金会在我院设立“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乌兰夫奖学金”(以下简称“乌兰夫奖学金”)。根据《乌兰夫基金会章程》有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要依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开展乌兰夫奖学金的管理与评审工作。评选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二、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在籍全日制三年高职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及2018级和2019级五年制小高职转段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品学兼优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乌兰夫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但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乌兰夫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并按上级文件规定按时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
四、乌兰夫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生;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5.参评学生在评选年度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且无补考现象,综合测评成绩和考试课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居前10%。
6.体育成绩合格,在校期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同等条件下,在学科竞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道德风尚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五、要求各系进行初评,并于2022年10月4日前将申请乌兰夫奖学金学生的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系按分配名额上报,逾期不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生工作处将在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排序汇总并组织召开“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会议,确定乌兰夫奖学金获奖学生。
六、报送的表格和文字材料要求
1、《2022年乌兰夫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一份报乌兰夫基金,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留存。此表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要求学生填写,其他各项由学校、各系相关部门填写,均在电脑上操作,并打印在一页A4纸上(正反两面),年级、各系、学生工作处、学院分别签注意见(各系书记、班主任及学生姓名手签,学生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学校评审后留存),各系、学生工作处、学院要统一加盖公章。同时按照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对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不能全面反映获奖学生突出事迹的申请将视为放弃评选,名额另行调整至其他各系。
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学生备案表》(附件2)一式一份,申请表和学生备案表相关内容必须一致,认真审核学生身份证号码位数及其他各项基本信息,做到无错字、多字、漏字、白字。
3、申请乌兰夫奖学金的学生需要提交2021-2022学年全年成绩单并由班主任审核签字、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七、其他要求
1、各系接到本通知后,成立乌兰夫奖学金评定工作组织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精神,了解评选条件、熟悉评选程序、明确评选要求;评审结果在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如各系出现不符合乌兰夫奖学金评选程序的情况,由各系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学生可直接到学生科进行投诉。
2、乌兰夫奖学金学生名单确定后,各系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报送时间:2022年10月4日前,报送地点: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乌兰夫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学生备案表
附件3:各系分配名额表
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
2022年9月7日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