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工作量核定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2-06-19 编辑: 点击:[]

根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实施绩效工资暂行办法》、《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岗位工作量核定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2012年1-6月份辅导员、班主任费即将发放,其中涉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班主任的,如果想核定为绩效工作量,本次班主任费就不发,其工作核定为绩效工作量,具体折算办法待确定。现在请各二级学院确定同意将班主任工作核定为绩效工作量的班主任,如此次已经发放,就不能核定为绩效工作量,请将征询结果报学生工作部,截止时间为6月20日上午下班前。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

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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