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和完善2016级高职新生接待规模的通知

时间:2016-12-01 编辑: 点击:[]

为了确保我校2016级高职新生接待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现通知如下:

1、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到位、服务规范、各司其职、团结协作,落实责任,圆满完成新生接待工作。

2、在接待2016级高职新生的过程当中,规范接待秩序,各二级学院负责接待工作人员在本学院制定区域进行接待;坚守岗位,接待期间要保持电话畅通。

3、各二级学院把握号宣传尺度,充分利用横幅、展板等宣传方式,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实物展示。各二级学院除规定的迎新接待服务点外,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在校内设迎新服务点,所有的迎新宣传活动尽可能在指定的接待服务区域进行。

4、各二级学院新生接待志愿者工作中须热情、周到、言行文明,不得出现说脏话、嬉闹、睡觉、抽烟等不良现象。

5、各二级学院接待处布置美观,地面清洁,无纸片、烟头、塑料袋、饭盒等垃圾出现。

学生工作部(团委人民武装部)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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