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制度
1、凡需住宿的学生必须凭学生财务处“住宿费收据”,到公管办办理住宿登记,按指定房间住宿。
2、学生进出公寓要佩带胸卡。
3、课间一般不准进出公寓,有病、有事确需进入者,应凭有关证明进出。
4、注意节约用电、用水。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用水完毕后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将废物放入下水管,以免积水。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点蜡,防止火灾发生。
6、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公寓,发现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7、严禁在公寓内喝酒、打架、赌博、说脏话、大声喧哗,要讲文明生活方式。
8、严禁互窜宿舍。
9、来客需出示有关证件、并登记,经公管人员同意后,一般安排在值班室会客,不能私自留人住宿。
10、严禁向楼道、户外倒水,严禁在宿舍门口堆放垃圾。
11、各宿舍使用舍长负责值,健全值日生制度,每天保持室内清洁、整齐,使用卫生纸、卫生巾后必须放入纸筒,避免堵塞下水道,个人内务按军训标准要求整理。
12、学生离开宿舍,关好门 ,必须锁门,以防被盗。
13、爱护公寓一切公共设施,损坏者视情况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14、假日离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向班主任、公管办、宿舍长说明去向及离校时间。
15、按时就寝,熄灯后晚归公寓者,视情况给予一定纪律处分。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