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违纪处分流程的说明
校属各部门:
为确保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现对学生违纪处分的流程作如下说明:
第一,在提出给予学生违纪处分时,各系部需填写、上报学生违纪处分审批表,并确保所填内容准确无误,如学生所在班级专业全称、学生违纪事实的详细说明、学生违纪的具体时间、地点、引发违纪行为的具体原因、违纪行为的经过以及违纪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学生存在旷课行为的,明确说明旷课达到的具体学时数。在给出处分的处理意见后,写明处分期,处分期为6-12个月。
第二,对拟给予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及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的处理原则上遵照各系部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如受处分学生本人或他人对系部事务委员会的意见提出异议,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召开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会议进行研究,确定最终处理意见。如学生本人或他人没有异议,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无需召开会议。
第三,对学生做出拟开除学籍处分,系部需要将学生违纪审批表及相关的全部纸质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生所属系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附件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审批表
附件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审批表
附件1: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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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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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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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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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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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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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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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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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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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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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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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违 纪 事 实 |
(可附页) |
处分依据、 处理意见、 处分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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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确认签字 |
年 月 日 |
系部 学生科负责人 确认签字 |
年 月 日 |
系部学生工作 分管领导 确认签字 |
年 月 日 |
系部主要领导 确认签字 |
年 月 日 |
系部事务 委员会意见 |
系部盖章 |
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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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字发文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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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 1、如学生本人或他人对系部事务委员会意见没有异议,学校学生违纪仲裁委员会无需召开会议、给出意见。
2、此表一式三份,处理意见后需说明处分有效期。
附件2: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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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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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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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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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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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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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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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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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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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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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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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违 纪 事 实 |
(可附页) |
处分依据、 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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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确认签字 |
年 月 日 |
系部 学生科负责人 确认签字 |
年 月 日 |
系部学生工作 分管领导 确认签字 |
年 月 日 |
系部主要领导 确认签字 |
年 月 日 |
系部事务 委员会意见 |
系部盖章 |
院长办公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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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字发文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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