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解除学生处分的说明

时间:2020-08-05 编辑:学生工作处 点击:[]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解除学生处分的说明

1、解除和提前解除处分的条件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为6-12个月。受处分学生在处分期内再无违纪行为、各方面表现良好、综合测评成绩有所提高,可按期解除处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前解除处分:

1)受学校多次通报表扬;

2)获校级文明宿舍奖;

3)积极参加学校活动且获奖;

4)达到奖学金获奖条件;

5)在市级或以上的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或有其他突出表现。

2、申请解除处分审批程序

1)学生本人以书面形式提交解除处分申请,写明自己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思想转变、良好表现及申请解除处分的理由。

2)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和团支部进行评议,提出初步意见,填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并附班级评议情况的图文材料报所在系部

3)所在系部严格审核辅导员班主任上报的解除处分申请材料,经系部事务委员会研究做出决定后上报学生工作

附件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

附件2:申请解除处分规范文本

附件1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所在班级

所受处分

处分文件编号

所在系部

家庭现住址

受处分时间、原因及处理意见

申请解除

处分依据

辅导员

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系部学生科

负责人

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系部学生工作

分管领导

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系部主要领导

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系部事

委员会意见

系部盖章

学字发文

编 号

附件2

申请解除处分规范文本

申请解除处分申请

(按照如下格式书写)

尊敬的学院领导:

我是

(陈述受处分时间、原因及处理意见、自己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思想转变、表现或突出贡献)

现申请解除处分。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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