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附属职高、各班级: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学校劳动节放假时间定于5月1日—5月3日,为了保证学生能够安全地度过假期,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附属职高(以下简称:各二级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尤其是交通安全等教育,确保外出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好宿舍安全检查,加强防火、防盗,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各二级部门节前要对本部门不稳定因素及安全隐患认真排查,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三、要切实加强校纪校规教育,严格请销假制度。各班班主任、辅导员要清楚了解每位同学放假期间的去向、联系方式,外出学生应按时返校。
四、要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假期各二级部门值班人员要每天深入宿舍实行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五、各二级部门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值班制度和所属班主任、辅导员值班安排,由本部门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遇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应及时向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及相关领导汇报。值班安排2015年于4月30日前交学生工作部212办公室窦宇老师处。
六、具体值班要求如下:
1、值班安排表上的人员要求全天候值班,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
2、所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住校值班,及时处理日常事务,不可擅离职守,做到尽职尽责,完成好值班工作任务。
3、值班人员要在假期注意信息收集、掌握、反馈,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偶发事件。
4、值班人员要深入公寓,掌握假期学生住宿情况,做好宿舍安全检查工作。
5、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不得玩忽职守。
附件:学生工作部(团委 人民武装部)劳动节假期值班安排
学生工作部(团委 人民武装部)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