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工作是评优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学校要严格按照程序,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的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这项工作,要做到加减分公开,评议结果公开,综合测评最终成绩公开。确定学生获奖等级时要认真核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有补考和违纪现象的学生不享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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