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时间:2020-08-15 编辑:学生工作处 点击:[]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为了完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考入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资助政策,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领导机构和组织部门

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办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适用范围

每年考入学院的一年级高职新生。

三、申请条件:

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缴清学费、住宿费的高职新生,持有填写和审核完备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查情况属实的,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四、办理程序:

1.新生入学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到学院指定地点报到,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清学费及住宿费的学生出示《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领取《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学生本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

4.审批通过后,学生凭《申请表》在学院指定地点办理入学手续。

五、说明:

1.新生报到期间,学院在指定场所设有“绿色通道”办理处、各系(部)接待处和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处,学生可在同一场所办理所有入学手续,其他时间报到的学生可分别到各办公室进行办理。

2.新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后,妥善保存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开始正常学习后,学院将进行详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申请表

附件: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申请表

学年:编号NO.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系(部)

班 级

家庭地址

省 县(市) 乡镇(办事处) 村(街道)

家庭情况(请直接在对应情况前的□画“√”,并在相应横线上简要说明):

□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

□家庭成员中无18-55岁的青壮劳动力;

□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

□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

□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家庭中有两个或以上成员正接受非义务教育;

□家庭成员因残疾或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

□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

□家庭及成员因遭遇突发性灾变,造成人身及财产的重大损失;

□家庭及成员因遭遇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的重大损失;

□因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

其它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

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的情况及本人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均属实,并承担由于不实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在表后)

本人本次应缴纳学费及住宿费共计元,因家庭经济困难,现只能暂交元,剩余部分将于年月日之前交清。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资助管

理中心审核

签字: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一份交财务处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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