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我院2020年度关于认真做好我院2020年度补贴奖补资金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21 编辑:学生工作处 点击:[]

包轻院学字[2022]2号

关于认真做好我院2020年度

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工作补贴奖补资金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系、各班级:

根据包头市财政局文件《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工作补贴奖补资金的通知》(包财教[2021]57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广大学生刻苦钻研、爱校荣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决定近期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学费减免工作以《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文件为依据。

二、评选范围:减免学费的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三年制高职学生、五年制小高职转段大一和大二的学生及民族预科在校生中的孤儿(事实孤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优抚对象子女或者烈士子女;家庭遭受突发不幸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并造成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2022-2023学年学费5000元/每人,共10人。

四、申请学费减免的基本条件:

(一)学生本人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生家庭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1.孤儿(事实孤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

2.优抚对象子女或者烈士子女;

3.家庭遭受突发不幸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并造成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学费减免:

1.隐瞒家庭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有与其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的,如购买高档服装、高档化妆品、高档箱包、高档手机等;到酒吧、歌厅、网吧等娱乐性场所消费等;

3.有违纪行为的;

4.能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活动和困难补助或接受各种社会资助等其它途径解决自身困难者。

五、学费减免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家庭详细住址、家庭成员、经济收入及申请的理由等,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填写减免学费审批表和汇总表。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孤儿的认定以全国资助管理系统的名单为准。

(二)班级评议。由所在班级(不少于本班级人数30%)根据学生的申请,该生的家庭贫困情况、证明材料,进行民主评议后,确定初选名单上报系部资助工作小组。

(三)系部评审。系部资助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员上报的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资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工作。经审查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三天内,任何人可以向系部资助工作小组提出异议,对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审查不成立的,由各系部将申请学费减免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学生本人申请、减免学费审批表和证明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部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凭证报学院领导核准、签字,再送交财务处统一办理。

六、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

各系上报的初评人数为1-2人,逾期不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2)、各系推荐名单公示记录(照片打印)、系部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评审或各系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复印件)。

(二)相关要求:

1.重视资助政策宣传,严格评审程序。各系要加强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主题班会开展感恩励志教育。资助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评审工作,向学校推荐的名单需集体研究后上报。班级是评选的主体,班主任、辅导员等评议小组成员要严格把好申请人资格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等,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注意保护受助学生的隐私。

2.认真填报、保管申报材料。指导督促学生填写整理相关评选材料,确保学生申请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符合评审相关要求。评审报告和会议记录等内容详实、条理清晰,能全面反映评审情况。评审结束后各系要将评选的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3. 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虚构申请理由、伪造相关证明的行为,一经查实,学院取消其学费减免资格,且不再享受学院任何资助。享受学费减免的学生,如受到学院违纪处分,应向学院交回其减免的全部学费。

4.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班、系、院三级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提留挪用、平均分摊、不按程序评选等违规违纪问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学院学费减免相关材料于4月12日前交到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人:康韦,联系电话:15044966105。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1日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2022年3月21日印发


附件1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号


系部


专业


班级


家庭住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中国建设

银行卡号


家庭基本情况

家庭成员姓名

年龄

与本人

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

(元)

健康

状况




































入学前

□城镇 □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年

总收入

/年

家庭经济情况说明:(申请减免学费的理由,可另外附页,须用A4)

每年学杂费(元)


家庭可提供费用

取得国家助学贷款

获得过哪些资助

系部意见

班级意见:

辅导员签字:

月 日

学生处

意见

负责人签字:

月 日

(学生处公章)

系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系、部公章)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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