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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课、运动队及各项比赛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05作者:文章来源:浏览次数: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为了确保我校学生在体育课、运动队及各项比赛期间的运动安全,经体育与公共教学部仔细研究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制《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课、运动队及各项比赛安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体育老师、教练员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学生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在体育课、运动队训练及各项比赛期间上如果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任课教师、教练员为第一责任人。

二、规范体育课教学或运动队训练,体育老师或教练员在准备授课内容或安排训练内容时,应对所受内容、运动量、运动强度,器械选择、天气原因,等有综合考虑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1、上课或训练前对所要用的器材、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做好学生或运动员的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对于未来上课或训练而又没有任何请假手续的学生及时通知班主任。

3、上课时,任课教师向学生宣布课堂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对于学生进行常规检查(服装、鞋子、身体状况等),体育老师在开展运动前应该把不良体质所产生的恶性后果主动告知学生,学生也应主动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以便有效预防突发性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4、任课教师或教练员要科学合理的制定授课计划和训练计划,根据不同体质的学生安排不同运动量的项目,绝不能“一视同仁”;建议身体欠佳者见习或小运动量练习与活动,确保运动安全。

5、体育课或训练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任课老师应向学生们讲解做准备活动的重要性及如何科学地做准备活动,使学生们充分认识到准备活动的重要性,积极预防运动伤害的出现。

6、器械内容和对抗性项目的安全问题,如铅球、体操项目、足球、任课教师和教练员一定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特别注意自我保护及学生间的保护与帮助,注意力集中,安全第一。

7、教师授课时要注意授课内容与教学场地是否适应,并同时注意运动场地人员密度的问题。例如,禁止在篮排球场进行足球或者投掷类教学活动的开展。

三、高温时段学生的体育课或运动队训练应因地制宜,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或安排到室内,以防学生中暑。体育课或训练中遇有学生发生晕倒、抽搐等中暑症状,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向体育与公共教学部领导、班主任、学生所在系、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汇报。

四、体育课或训练时遇有学生四肢无力、面色苍白等症状,立即将其安置阴凉通风处,给予补充水份,并将其送往校医务室救治,同时向并及时向体育与公共教学部领导、班主任、学生所在系、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汇报。

五、体育课或训练时,老师或教练应时时观察学生的运动状况,一旦有运动性伤害事故发生,教师们要沉着冷静,及时处理解决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如果不能进行处理,要马上拨打120进行急救,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六、在参加各类比赛期间团长、领队和教练员各司其职保障运动员在衣食住行和赛场内外的安全问题。

七、运动员在比赛期间要服从团长、领队和教练员的管理,不得随意离开运动员驻地,一旦离开驻地必须与教练员请假报备。

八、本管理办法由体育与公共教学部负责解释。

上一条: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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