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馆安全使用制度:
1、体育教学部场馆科要认真落实防火、防盗、环境卫生、岗位职责、设备器材购入、管理、发放、回收、报损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保证场馆正常安全使用,营造良好教学环境。
2、体育教学部体育教研室、场馆科对体育场地器械要勤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部领导及办公室,并放置警示牌。体育教学部迅速组织维修或更新。
3、各类体育场馆需悬挂安全活动须知。
4、进入体育场馆进行锻炼的师生必须穿运动服(鞋),并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及安全活动制度。不得私使用场馆内的电器设备。
5、校属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使用体育场馆组织大型活动,须向体育教学部群体训练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群体训练办协同场馆科、体育教研室检查、安排使用场地器械。
6、外单位租用体育场馆活动须向体育教学部场馆科提出申请,双方签订租用合同后方可使用。
7、师生要爱护场馆内的设施,严禁吃带皮带核的食物,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8、严禁翻越、攀爬场地四周护栏及设施。9、严禁带宠物进入场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