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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青春”杯学生排球比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2/06/09作者:文章来源:浏览次数:4

一、主办单位: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学部

二、协办单位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三、参赛单位

学院各系部、中心

四、竞赛时间地点

比赛日期:201167

比赛地点: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排球场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系部、中心在校学生,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加。

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队成绩和比赛名次。

六、参赛办法

1、以系部、中心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各参赛系部、中心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男、女队各1—2人,运动员男、女队各12人。

2、参加比赛的运动队需自备深、浅两种比赛服各一套,比赛号码为1—18号。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2、参赛队7队以下(含7队)不分组,循环赛决出全部名次

3、参赛队8队以上(含8队),第一阶段分两组进行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比赛决出全部名次。小组前2名决出1—4名,小组第3名决5—6名,第四名决7—8名,以此类推。

4、循环赛时,弃权一场则不再记该队积分和名次

5、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Z=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高者名次列前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截止到 201156

报名联系人:程 建电话:13848231270

3、报名地点:实训楼东附楼113

4、定于 201163 下午4点召开组委会、领队、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上进行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九、奖励办法

1、男子组、女子组分别奖励前六名

2、本次比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3个运动队,优秀组织奖”3个运动队

十、比赛技术监督、裁判员

比赛技术监督、裁判长、裁判员均由体育教学部体育教师担任

十一、其他事项

所有代表队参赛运动员必须已缴纳学费,并且已缴纳学校要求50元保险金,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本规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解释权及联系方式

本规程解释权属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学部

主办单位联系地点:实训楼113

联系人:张 哲15849466106

程 建13848231270

付继丰13384868530

吴 怡13337177133

Z值相等,则采用:

C=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高者名次列前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二届体育健康文化节学生健美操比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青春”杯学生排球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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