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中心)、附属中专:
为了响应学院号召,推动我院校园文化建设,构建文明的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学生工作部(团委)决定开展大学生文明行为”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系(中心)、附属中专认真组织学生开展此项活动。
一、活动主题:
倡文明之风,展轻院风采”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主题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学院成立倡文明之风,展轻院风采”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董全进
副组长:陈 芳
成 员:梁永利 林 青 贺知贤 周春田 陈建华 吕玉环
纪铁鹏 李浩哲 张 锋 张 健 张 琨 吴永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团委)
三、活动时间:
2012年3月—2012年7月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15日)
1、各系、中心召开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会议,对此次主题教育活动做出具体部署,说明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制定本系、中心具体的实施方案报活动领导小组。
2、各系、中心通过宣传栏、网页、校园广播等载体大力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的意义和目标,营造活动的浓厚氛围。
3、各系、中心召开全体学生大会,使每位学生明确主题教育活动的目的与任务,增强学生参与此次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6日—6月30日)
1、各系、中心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大学生文明行为”公约》,使全体学生熟知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培养良好文明行为习惯。
2、在宣传栏开设主题活动专栏,对校园内的不文明行为进行适当曝光,教育有不文明行为的学生知耻而后勇。
3、成立文明督察队”,在全院范围内对学生不文明的行为举止进行监督和纠察,有效遏制校园内的各种不文明行为。
4、开展文明学生”、文明教室”、文明宿舍”评比活动,在全体学生中掀起文明创建的高潮。
5、利用校园广播、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对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程报道,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进行及时报道。
(三)总结表彰阶段(7月上旬)
1、各系、中心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回顾活动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并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领导小组根据各系、中心开展此次活动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效果,对活动中涌现出的文明学生” 、文明教室”、文明寝室”以及开展活动突出的部门予以表彰。
五、活动要求:
(一)各系、中心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先锋模范作用,争做文明行为的标兵,积极投身到大学生文明行为主题教育活动中去,以个人的实际行动引导广大同学,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营造优良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各班级在开展此次主题活动时要有活动计划、有记录,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保留文字和图片材料,活动结束后统一将材料交学院团委。
附件:《大学生文明行为公约》
学生工作部(团委)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