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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举办蒙古文文学作品大赛的通知

2012-10-15 来源: 点击:[]

院属各系(中心)、附属中专、附属职高:

根据协办发[2012]1号文件(关于举办八省区第四届八骏杯”大学、中专、中学生蒙古文文学作品大赛的通知)相关精神,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蒙古文文学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民族文化发展大繁荣,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语言文字政策,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 活动主题

弘扬民族文化 维护民族团结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在校蒙古族大、中专学生、附属职高学生

(二)参赛作品以内容健康、富有时代特色的短篇小说、散文、随笔、杂文、纪实文学、诗歌、剧本、文学评论等参赛学生本人创作的未发表的蒙古文作品。诗歌不得超过100行,其它体材作品字数限5000字之内。

(三)学生将参赛的作品统一在A4纸上打印。

(四)参赛学生务必于22日前将参赛作品报学院团委。

四、参赛方式:

大赛分学院初赛和自治区比赛两个阶段进行,学院初赛以系、中心为单位进行,鼓励学生踊跃参加,经初赛产生的优秀作品,由学院统一推荐参加自治区比赛。

五、比赛奖项:

(一)学院奖项: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二)自治区比赛奖项设置:

1、大赛设一等奖8名(大学组2名,其他组各3名);二等奖65名;三等奖320-330名;优秀奖800名。各组具体名额根据报名情况和作品质量而定。一等奖,颁发奖杯、获奖证书、《八骏杯”大赛获奖作品选》和奖金1000元;二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八骏杯”大赛获奖作品选》和奖金500元;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八骏杯”大赛获奖作品选》和奖金200元;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八骏杯”大赛获奖作品选》。

2、大赛设组织奖,集体50-55个,个人160-170名,辅导教师奖160-165名。集体组织奖颁发奖状和获奖证书;个人组织奖和辅导教师奖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比赛结果将在《内蒙古日报》蒙古文版、内蒙古电视台蒙古语卫视、《花的原野》文学月刊、《花的原野》网站上公布。《花的原野》文学月刊以专刊形式全文刊登一、二等奖候选作品进行公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与出版部门联系出版获奖作品选。

3、大赛组委会将与内蒙古电视台等单位合作,将举办大型颁奖晚会。

六、相关要求

请各系、中心、附属中专、附属职高接到通知后,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活动,共同办好本次比赛。

共青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开展“魅力轻院”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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