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新学期开始,根据学校要求,今年继续在我校开展先进班集体”、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社会实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先进班级体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先进班集体”、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比条例》中的相关评比条件进行评比。
(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班集体首先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经二级学院初选,由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候选集体的相关材料报团委(提交打印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2、团委对候选集体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后对候选集体名单进行确定、公布。
(三)名额分配
部门 |
名额 |
部门 |
名额 |
自动化学院 |
3 |
艺术设计学院 |
2 |
乳品工程学院 |
2 |
生物工程学院 |
2 |
检测技术学院 |
1 |
化工学院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1 |
国际学院 |
1 |
农牧园林工程学院 |
1 |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
1 |
金融财务学院 |
2 |
能源工程学院 |
1 |
信息工程学院 |
1 |
|
|
二、关于十佳大学生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学生工作必读《先进班集体”、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比条例》中的相关评比条件进行评比。
(二)初评名额分配
各二级学院分别上报一名学生为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最终人选由学生工作部、学院团委和各二级学院组成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
(三)评选要求
1、十佳大学生”的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采取民主推荐与评委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要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使十佳大学生”的评选过程成为对学生思政教育的过程。
2、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推荐,各二级学院要经一定的程序和方式确定候选人。
3、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要根据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条件,认真撰写个人事迹材料(约2000字),并填写《十佳大学生登记表》要求所有上报材料都需纸质文档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个人重要奖项的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一张4寸个人生活照片),经各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团委。
4、团委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展示。如入选者事迹有弄虚作假不符条件等,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三、关于三好学生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学生工作必读《先进班集体”、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比条例》中的相关评比条件进行评比。
(二)评选要求
评选三好”学生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使评选过程既成为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增强民主意识的过程,又成为学校领导、老师正确引导学生学会全面、客观地观察事物、分析问题的过程,把评选工作当作是教育学生的良好契机。
(三)评选比例
二级学院三好学生占本学院在校班级学生总数的3%,校级三好学生从各二级学院三好学生中按照50%的比例遴选产生,本次表彰只针对校级三好学生,二级学院级三好学生有各二级学院自行表彰。
四、关于优秀社会实践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奖
(1)评选条件
上学期向学院团委提交《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请书》并获得批准的社会实践小分队具有本奖项的评选资格,未按时申报提交的社会实践小分队不具有评选此奖项的资格。
(2)评选数量
共评选出六支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
(3)评选材料
社会实践活动计划、总结以及记录社会实践过程的相关文字、图片或视频等材料。请各参评的二级学院将以上材料一并报学校团委。
2、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
凡是有学生自行参加社会实践的各二级学院均可评选此奖项。
(2)评选比例
评选比例为参加社会实践学生数目的10%。
3、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各二级学院可推一名社会实践指导教师申报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奖项。
注:
1、各二级学院将参评个人及集体的材料及电子文档,于8月30日前上报至学校团委,材料逾期不报者,取消参评资格。
2、要求评选先进集体”的班级填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3、要求评选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的个人填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先进个人登记表》。
共青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