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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校开展义务献血的通知

2013-07-11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为充分发挥我校在校学生的献血力量,展现我校学生的爱心,积极为包头市卫生事业作出贡献,校团委将联合包头市中心血站开展大学生义务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3年6月27日(星期四)11点-17点

二、地点:食堂门前

三、献血注意事项

献血前:献血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献血前应把手臂特别是肘部采血部位清洗干净,献血的当天早晨,应吃些清淡饮食,如稀饭、馒头、面包、鸡蛋等。献血前两餐不要吃高脂或高蛋白食品,如肥肉、油条等,不要吃药、饮酒。

献血后:献血完毕,针眼处要压迫数分钟,以免血液外溢。针眼外一旦发生青紫,两天后热敷几次,便可消失。献血1-2天内针眼不要着水,不要做剧烈运动。适当补充营养,切勿暴饮暴食,以免影响肠胃功能。

四、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合格:男大于50公斤,女大于45公斤;

3、血压:12-2千帕或90-140/60-90毫米汞柱;

4、脉搏:60-100次/分,运动员大于50次/分,体温、营养、发育正常;

5、皮肤、五官、四肢、心、肝、肺部都正常;

6、血液筛查:血比重测定合格,乙肝表面抗原阴性。

五、无偿献血者享受的待遇

献血者本人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时,无限量免费用血,五年后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者,根据临床需要,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直系亲属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六、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本次义务献血工作的宣传工作,向学生介绍、普及无偿献血知识。

2、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组织工作,正确引导、鼓励和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共青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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