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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评选“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2013-07-11 来源: 点击:[]

校属各二级学院:

2012年,我校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育人根本目标,不断深化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两大战略任务,深化树立优秀团员青年典型和优秀基层团组织的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团组织的建设,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在我校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校团委决定对各二级学院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表彰。为把此次评比工作做好,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评比工作,要求做到广泛宣传、充分发动、严格把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

1、团组织活动形式多样,经常开展生动活泼的寓知性、思想性、娱乐性于一体的活动。

2、团支部能与班委会之间的工作密切结合,班团干部之间、团员之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团支部能有针对性地做同学的思想工作。

3、班级学习风气浓,具有良好的班风,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主动参加各种公益劳动,积极倡导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

4、积极组织支部团员开展经常性的学雷锋活动。

5、团支部认真贯彻团支部工作条例,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发展团员,团员注册率100%。

6、评选比例为:二级学院级优秀团支部占本二级学院在校团支部总数的25%,校级优秀团支部占在校团支部总数的10%。

(二)优秀团干部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要求进步,积极靠近党组织,道德品质高尚,勤奋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学生群体,竭诚服务青年学生,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校园文化活动,对于团内的各项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参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三分之一。

3、评选比例为:学校团委会和各二级学院所有团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比例为20%,学校表彰的优秀团干部占各二级学院优秀团干部的30%。

(三)优秀团员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成绩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勤于学习,在团的各项活动中积极参与,有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

2、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加强理论修养,遵守团的章程,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考试、考查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

三分之一。

4、能积极参加并协助支部开展各项活动,遵守团组织纪律,履行团员义务。

5、评选比例为:二级学院级优秀团员占团员总数的5%,校级优秀团员占各二级学院优秀团员的50%。

(四)优秀青年志愿者

1、在学年综合测评班内排名前二分之一,并能任劳任怨地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2、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勇于创新,多做实事。

3、实事求是,讲究实效,办事公道,勇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

4、能够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协会,服务他人。在活动中有突出成绩,受到协会表扬。

5、评选比例为:二级学院级优秀青年志愿者”占青年志愿者注册总人数的5%,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占各二级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的50%。

(五)优秀学生干部

1、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分之一。

2、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积极组织带动同学开展活动,认真完成院、系及辅导员、班主任交给的各项任务。

3、对工作认真负责,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以身作则,能团结其他干部和同学做好各项工作。

4、学校学生会和各二级学院所有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10%,学校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占其中的30%。

二、评选办法

二级学院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自行组织评定,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要在各二级学院的基础上由学校团委组织评定。

三、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应注重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同时要着眼基层。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拟推荐的集体或个人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把真正优秀的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在推荐过程中要将挖掘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结合起来,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13年4月5日前报学校团委(按以下格式填写,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纸质要有领导签字、盖章)。

表彰项目

所在二级学院

班级

姓名

备注

共青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在我校学生中开展“舞动青春”舞蹈大赛的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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