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始终以蓬勃进取的工作热情和求实创新的精神风貌,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共青团的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我校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适应新形势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更好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团组织活动形式多样,经常开展生动活泼的寓知性、思想性、娱乐性于一体的活动。
2、团支部能与班委会之间的工作密切结合,班团干部之间、团员之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团支部能有针对性地做同学的思想工作。
3、班级学习风气浓,具有良好的班风,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主动参加各种公益劳动,积极倡导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
5、团支部认真贯彻团支部工作条例,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发展团员,团员注册率100%。
6、评选比例为:二级学院级优秀团支部占本二级学院在校团支部总数的25%,校级优秀团支部占在校团支部总数的10%。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要求进步,积极靠近党组织,道德品质高尚,勤奋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学生群体,竭诚服务青年学生,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校园文化活动,对于团内的各项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参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评选比例为:学校团委会和各二级学院所有团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比例为20%,学校表彰的优秀团干部占各二级学院优秀团干部的30%。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成绩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勤于学习,在团的各项活动中积极参与,有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
2、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加强理论修养,遵守团的章程,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考试、考查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三分之一。
4、能积极参加并协助支部开展各项活动,遵守团组织纪律,履行团员义务。
5、评选比例为:二级学院级优秀团员占团员总数的5%,校级优秀团员占各二级学院优秀团员的50%。
1、在学年综合测评班内排名前二分之一,并能任劳任怨地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2、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勇于创新,多做实事。
3、实事求是,讲究实效,办事公道,勇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
4、能够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协会,服务他人。在活动中有突出成绩,受到协会表扬。
5、评选比例为:二级学院级优秀青年志愿者”占青年志愿者注册总人数的5%,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占各二级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的50%。
1、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分之一。
2、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积极组织带动同学开展活动,认真完成院、系及辅导员、班主任交给的各项任务。
3、对工作认真负责,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以身作则,能团结其他干部和同学做好各项工作。
4、学校学生会和各二级学院所有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10%,学校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占其中的30%。
二级学院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自行组织评定,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要在各二级学院的基础上由学校团委组织评定。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应注重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同时要着眼基层。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拟推荐的集体或个人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把真正优秀的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在推荐过程中要将挖掘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结合起来,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13年 4月10日前报学校团委(按以下格式填写,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纸质要有领导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