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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活力团支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11-08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学校、附属职业高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巩固团支部主阵地,激发团支部活力,学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活力团支部”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团组织活动形式多样,经常开展生动活泼的寓知性、思想性、娱乐性于一体的活动。

2、团支部能与班委会之间的工作密切结合,班团干部之间、团员之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团支部能有针对性地做同学的思想工作。

3、班级学习风气浓,具有良好的班风,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主动参加各种公益劳动,积极倡导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

4、积极组织支部团员开展经常性的团日活动。

5、团支部认真贯彻团支部工作条例,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发展团员,团员注册率100%。

6、团支部、团员全员完成青年志愿者注册工作。

7、评选比例为:二级学院优秀团支部占本二级学院在校团支部总数的25%,校级“活力团支部”占在校团支部总数的10%。

二、评选办法

二级学院优秀团支部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自行组织评定,校级“活力团支部”的评选要在各二级学院优秀团支部的基础上由学校团委组织评定,在择优参评自治区“活力团支部”。

三、有关要求

评选“活力团支部”需报送全体成员集体照1张及活动照片3-5张,一个参评口号(20字以内),一段团支部简介(150字以内)、“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

本次评选“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将作为2016/2017学年五四表彰“优秀团支部”评选候选集体。如有未按时报送者,明年将不予表彰。

四、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学校、附属职业高中务必于2016年12月2日前将报送材料送至学校团委(所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纸质要有领导签字、盖章)。

联系人:徐荣丽

联系电话:****3157

附1:“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附2: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

共青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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