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自我管理服务联合会、校卫队、大学生通讯社,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升学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学生干部的管理水平以及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校团委将举办第二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生干部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1、提高学生干部的业务素质与理论水平,更好的推动新老学生干部的交接。
2、加强学生干部的心理素质的调节、更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3、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制度建设、内涵建设,提升学生干部高效工作的能力和高度使命感。
4、加强学生干部的交流,拓宽视野,增强学生干部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
二、培训主题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青春中国梦
三、培训对象:
1、校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自我管理服务联合会2014级新招募学生干部
2、校卫队、大学生通讯社、国旗班学生干部代表
3、各二级学院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会成员和班级班干部)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根据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培训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级各类组织分别指定一名学生干部作为负责人做好组织协调、签到督察工作。
2、按时参加培训活动。不得随意缺席、迟到、早退。如确有事不能参加者,应履行请假手续(以二级学院章为准)。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达到总课时量30%者,取消结业资格,并建议取消其学生干部资格。
3、努力提高学习效率。全体学生干部上课应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主动参与讨论、互动环节,仔细记好笔记。培训结束后检查笔记。
4、各学员要遵守培训各项规定,培训结束后,全体学生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每人提交一份心得体会,字数要求1500字(手写稿)。
六、培训考核
1、成绩评定办法:考勤成绩占20%(无故缺勤一次该项为零分),笔记占20%。
2、平时表现占30%(参与积极性),心得体会成绩占30%。
3、四项总分达到80分以上者方可合格。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并成绩合格者,统一颁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生干部培训结业证书;成绩不合格者,继续参加下期培训或建议取消学生干部资格。培训结束后将评出优秀学员若干名,并给予相应奖励。
七、工作要求
1、各学生组织负责人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在学生干部队伍中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培训。
2、各学生组织负责人在培训过程中要对本组织学员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参加校培训的学员学习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3、各学生组织将本组织参加培训的学员推荐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于12月17日前报学校团委(育英楼204、205室),电子版汇总表一并报送。
共青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