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附属职高)团总支:
根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决定开展收缴2019年7-12月份团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时限
2019年7—12月,共计六个月。
二、收缴费用
学生团员团费统一标准为0.2元/月。
三、相关事宜
1、共青团员均应按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办法》规定缴纳团费。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4、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务必确保缴纳团费团员信息和“智慧团建”系统中一致,认真核查团员身份,团员证、入团志愿书、介绍信三者持有其中一项认定其为团员,三者全部丢失不认定其为团员,不收取团费。
2、各学院团总支在11月20日前将本学院2019年7-12月份团费缴纳情况(附表)电子版发送到团委邮箱btqytw@163.com,纸质版交到育英楼204室。
3、各学院团总支将团费收缴完毕后,将团费妥善保管,团委将通知大家统一到财务缴纳。
联系人:蔚佳颖郑燕燕
联系电话:3163157
附件:1.《班团支部团费收缴明细表》
2.《学院团总支团费上缴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13日
http://tw.btqy.edu.cn/wcm.files/upload/CMStw/201912/20191203093305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