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我校共青团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和促进各级团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级团组织抓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根据自治区团委学校部发布的“高校共青团工作评估考核项目指标”和我校实际情况,结合我校共青团改革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全面、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统一原则;
3、动态考核与静态考核相统一原则。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日常工作考核、专项工作集中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考核分值
日常工作考核、专项工作考核和年度集中联评均为100分。计算总分时,各考核方式分别占总分的20%、30%和50%。
四、具体考核办法
(一)日常工作考核
日常工作考核主要由活动出勤、活动信息部分组成。评分标准分为优秀(86-100分)、良好(76-85分)、合格(60-75分)和不合格(0分)四个等级。该项成绩为各部分成绩平均值。
1、活动出勤(活动比赛、讲座报告会、会议培训)
优秀:学生观众准时到场、数量达标;结束后,数量减少1/5以内;
良好:学生观众准时到场、数量达到4/5以上;结束后,数量减少1/5以内;
合格:学生观众准时到场、数量达到3/5以上;结束后,数量未减少;
不合格:学生观众未准时到场或数量未达到3/5。
2、活动信息(团委布置的各类主题活动)
优秀:按时上报,信息完整、内容详实;且活动开展数量多于要求;
良好:按时上报,信息较完整、内容较详实;且活动开展数量符合要求;
合格:按时上报,内容一般;且活动开展数量基本符合要求;
不合格:未按时上报;或未开展任何活动。
(二)专项工作集中考核
由于专项工作一般具有阶段性、针对性、复杂性的特点,我们考核的依据主要有:工作方案、工作开展情况、工作配合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工作力度、工作资料总结上报情况等。校团委将根据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确定专项工作等级。评分标准分为优秀(86-100分)、良好(76-85分)、合格(60-75分)和不合格(0分)四个等级,该项成绩为各项专项工作成绩的平均值。
(三)年终考核
年底(12月份)对团总支各项工作进行年终考核,具体内容,详见《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团总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及打分办法》。
共青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