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学校、附属职业高中)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文件精神,按照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发布的《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社团或协会(以下简称社团)的管理,推动大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制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共青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