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
信息索引: |
360A12-99-2018-0010-1 |
生成日期: |
2018-05-23 |
发文机构: |
中共教育部党组 |
发文字号: |
教党〔2018〕26号 |
信息类别: |
其他 |
内容概述: |
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
信息公开_其他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
“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教党〔201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党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要求,按照教育部党组关于写好教育“奋进之笔”的总体部署,现就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高校基层延伸,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深化改革创新,严格监督问责,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基层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力争在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覆盖,使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培养培育、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示范带动等机制更加健全,党支部建设质量显著提升,党支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党支部书记“头雁效应”有力彰显。
3.工作原则。(1)突出政治建设。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的首位,严明党章党规党纪,引领带动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2)坚持双向提升。把符合条件的学术带头人培养选拔为教师党支部书记,把有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学术带头人,实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3)注重分类指导。区分学校办学类型,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把握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不同特点,遵循规律、分类施策、分层培养、整体推进。(4)强化基层导向。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切实履行好党支部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
二、培育任务
1.明确选任标准。“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既要政治强,具备过硬思想政治素质,又要业务精,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一般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中选任。同时应把握以下基本条件: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能力水平;服务意愿强,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群众威信高,师德师风好,在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评价,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认可和信任。积极鼓励“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或业务管理职务。
2.规范选任方式。“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选任,要严格遵循党章党规有关规定和程序,由高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具体指导,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新成立或党员流动性较强的教师党支部,以及暂时没有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支部书记人选可由上一级党组织从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派。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3.聚焦重点任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带头履行好党支部书记基本职责的同时,应把工作重点聚焦到强化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中心工作上来。要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这个重点,把严肃规范开展党支部政治生活摆在突出位置,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穿始终。要突出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这个关键,着力做好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使高校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要立足推进事业发展这个落脚点,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结合、有机融入,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4.着力培养教育。“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培养教育,要突出针对性和精准性,把经常性教育和个性化培养结合起来,实现党务和业务同向发力、联动提升。对于符合学术带头人要求、党务工作能力较弱的党支部书记,要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实践锻炼、岗位挂职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其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和党务工作能力。对于符合党建带头人要求、具备学术带头人基础和潜力的党支部书记,要在课堂教学、科研立项、组建团队、海外研修等方面创造条件,帮助其拓展学术发展通道、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要建立健全“双带头人”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发展为教学科研骨干,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提供后备人才支撑。
5.加强示范引领。注重梳理提炼、总结推广“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好方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形成符合高校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法。教育部将面向全国高校,以3年为一个周期,支持建设一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总结凝炼、推广应用成熟经验举措。各地各高校要以建设工作室为重要手段,积极搭建平台载体、提供政策条件,支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开展理论和实践探索。充分利用教育系统内外、网上网下媒体资源,宣传展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和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引领带动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领导,按照属地党委的总体部署,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推动、有督查、有问责。各高校要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安排,纳入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制订近三年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常委会或党委会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培育工作情况汇报。高校党委组织、教师工作部门牵头,人事、学科建设等部门参与,会同院(系)党组织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2.完善政策保障。各地各高校要出台政策,在干事平台、发展空间、工作条件、待遇保障等方面支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其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待遇。“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各级党务培训和人才培训安排,按有关规定做好评选表彰工作。要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经历作为高校选拔任用院(系)级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3.狠抓责任落实。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高校党建工作责任体系,高校党委担负主体责任,院(系)党组织担负直接责任,校、院(系)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有关工作情况要纳入高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测评考核,作为学校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中共教育部党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