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务处《关于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学习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 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要求,7月7日下午,食品药品工程学院组织教师学习《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本次学习活动由崔雨荣老师主持,食品药品工程学院院长张邦建、副院长元向东及全体老师参加了本次学习。
通过学习《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给老师们强调和明确了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规定,同时也明确了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的要求。
学习之后,食品药品工程学院副院长元向东做了总结,指出《企业实践规定》的出台,是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切实举措,我们要按照《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要求,真实有效的完成企业实践任务,不断地提升专业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