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招生就业>> 正文

高职报到证办理须知

2011年06月16日 10:51 点击:[]

高职报到证办理须知

2011届毕业生派遣工作即将展开,为了及时、准确、顺利地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须持有以下材料之一。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接收函

4、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证复印件

5、预征入伍毕业生,提供预征入伍登记表

6、参军入伍毕业生,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7、报考三支一扶、社区民生、村官、特岗教师的毕业生,需提供单位证明,证明为此类项目。(录取通知、录用名单、公式名单、任职合同等证明都可)

二、各系(中心)就业专职人员从即日起,可将陆续收集的毕业生就业材料报送到招生就业处进行初审。

三、经过招生就业处初审合格材料,各系(中心)方可进行网上录入工作。

四、教育厅统一办理报到证的时间为6月底、7月底、8月底。

招生就业处

2011年5月20日

上一条: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下一条: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转发教育部、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