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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自治区级培训的通知

2013年06月28日 17:0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3年度国家级项目任务和2013年自治区级项目任务的通知》(内教高字〔2012〕28号)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开展2013年度自治区级培训,具体事宜如下:

1、各教学单位根据《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3年度自治区级培训项目表》(附件1)所列培训项目及专业建设需求,选择培训项目(培训项目详情咨询对应培训机构联系人)并确定培训对象(每个二级学院5-6人,原则上倾向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2、培训对象填写《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教师培训推荐表》及《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进修培训审批表》(附件2、3,各一式三份,纸质、电子版),于7月1日前报教务处师资培训科。

附件:1、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3年度自治区级培训项目表

2、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教师培训推荐表

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进修培训审批表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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