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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大专)考务通知

2011年06月04日 17:25 点击:[]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大专)考务通知

各教学部门、各班级:

为了使考务工作规范、有序,考试成绩公平、合理,教务处对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1.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12月30-31日进行。

2.期末考试命题工作严格按《教学业务工作规范》要求执行,对试题的难度把握适度,避免大量学生不及格的现象发生。

3.课程分考查课和考试课两种,要求考查课和考试课各出两套试卷,经教研室严格审批试卷的难度、题量、两份试卷的雷同程度、格式要求、答案等相关内容之后,将纸质样卷及答案(缩印成A4纸)于2010年11月15日前送交教务处审批,同时将电子版试卷(要求用新模板,页面设为B4,题头宋体小三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发送到jwc215@163.com邮箱,文件夹命名要求写清楚班级、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及课程性质(考查/考试)如:。文档命名如下:,样卷和电子版试卷必须一致,不得有出入。

4.考试课统一地点阅卷,同一门课程由教研室组织流水阅卷,纸质成绩报告单、考试质量分析报告、试卷分析报告表于2011年1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成绩单发送到jwc215@163.com邮箱,文件夹以教师名字命名,如:。文档命名如下:

5.需要上机或在画室里考试的课程原则上不得提前考试,因条件所限需提前考试的课程,应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系主任同意,教务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提前考试。

6.平时成绩不及格者、实验成绩不及格者、旷课达到四分之一以上者,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7.考查课试卷由任课教师保留一年,以备学生有异议时核查。

8.考查课成绩要求按等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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