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物与检测系教师工作职责
教师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和创造者,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规范性和创造性不仅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对教师工作职责作如下规定: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指导人才培养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
二、按照“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培养合格人才是学院根本任务的思想,强化以教学为中心的办学意识,恪尽职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定位。
三、认真学习掌握教育科学基本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不断修炼授课艺术。
四、认真学习《教学业务工作规范》,按规矩办事,创造性地完成教学任务。
五、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动态,以新知识、新成果、新技术不断充实课程教学内容。
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既关心、爱护、引导学生,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管理。
七、主动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服从系、部工作安排。
八、按素质教育的要求积极探索教学方法及内容的改革,为实现培养目标,达到培养规格努力工作。
九、积极投身教学建设,主动参与各类教学文件的起草工作,包括编、译教材、讲义及各类学习指导材料,努力建设精品课程。
十、参加实验室及实训基地建设,努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办学。
十一、积极承担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
十二、通过在职学习或脱产进修等途径(包括业务进修、实践锻炼、指导学生实习、设计等),不断提高自身的学识水平、业务素质及实践能力。
十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主动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
十四、教师之间应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每学期按学院有关规定完成听课任务。
十五、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跟班进行组织指导,做到不擅离职守,不违章操作,对实践教学效果负全责。
十六、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承担校内社会工作,完成系、部、教研室外各级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
十七、政治课教师除完成教学任务外,有义务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与理论指导。
十八、全体教师除完成教学任务外,还有义务对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进行指导。
十九、体育课教师除完成教学任务外,有义务承担学校运动队训练、两操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
二十、努力钻研《教育学》、《心理学》理论知识,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