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第六批干部挂职锻炼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动校地企精准对接、深度融合,持续推进干部挂职锻炼,经与包头市相关部门、各区积极沟通联系,决定选派第六批干部挂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时间
挂职期半年,自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
二、挂职部门单位
包头市各区人社局(就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属重点企业等相关单位。
三、选派人员范围
学院副处级领导干部、科级干部、“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干部(原则上三年内需有一次挂职经历)。
四、有关工作要求
1.挂职干部选派程序:个人报名、部门推荐、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党委研究决定。
2.各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调配挂职干部所在岗位和工作任务。部门推荐时应综合考量本部门本领域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较高、有一定发展潜力的的优秀领导干部挂职锻炼。坚持人选从优、管理从严、成效从实,严把人选质量关。
3.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选派工作,广泛动员,密切配合,按规定程序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
4.请于4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挂职申请表纸质版由系部、处室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及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张怡(办公楼426),电话:3163426。
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