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单位干事岗位核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5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包轻院组人字〔2012〕7号

关于教学单位干事岗位核定的通知

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调整教学单位机构设置的决定》(包轻院党字[2012]10号)和《关于教学单位科级机构设置的决定》(包轻院党字[2012]22号)精神,结合《关于学院教学教辅及相关部门干事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包轻院组人字[2011]9号),按照教学单位管理工作需要,经2012年6月6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就教学单位干事岗位核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定标准

1.综合办公室干事岗位:部门教职工在30人以下核定1个,30人以上核定2个;

2.学生工作科干事岗位:部门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下核定1个,500-1000人核定2个,1000人以上核定3个;未设立学生工作科的教学单位,干事岗位根据学生人数核定后合并计入综合办公室(团总支);

3.实验实训中心干事岗位:设立实验实训中心的教学单位,核定实验实训干事岗位1个。

二、工作程序

1.组织人事处根据核定标准,核定下发《教学单位干事岗位设置表》;

2.各有关教学单位根据岗位核定数提出干事聘用意见,于6月8日前报组织人事处审定备案。

三、相关待遇

按《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实施绩效工资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附:《教学单位干事岗位设置表》

2012年6月6日

附:教学单位干事岗位设置表

序号

教学单位

核定数额

小计

综合办公室干事

学生工作科干事

实验实训中心干事

1

自动化学院

6

5

1

2

乳品工程学院

6

2

3

1

3

检测技术学院

5

4

1

4

生物工程学院

5

2

2

1

5

艺术设计学院

5

2

2

1

6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4

3

1

7

金融财务学院

4

3

1

8

化工学院

3

2

1

9

经济管理学院

3

2

1

10

能源工程学院

3

2

1

11

信息工程学院

4

3

1

12

国际学院(外事办公室)

4

3

1

13

农牧园林工程学院

3

2

1

14

公共服务学院

2

2

15

体育教学部

2

2

合 计

59

39

7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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