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服务学院早操管理规定
(一)“早操”实行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全权负责制,体育委员负责早操组织工作。
(二)学生会纪检部对“早操”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体育委员在当日出勤表上核对签字,并了解缺勤学生情况上报班主任。纪检部对每周的出勤表进行统计,于每周五交学院学生科。
(三)学生会体育部负责检查早操质量,从服装是否整齐、队列是否整齐、步伐是否一致、口号是否响亮等方面进行检查做出评价,检查是否有早退、绕近路跑、在场地逗留等现象,检查结果经班主任(辅导员)当场签字核对,每天汇总后以书面形式报到学生科。
(四)因身体不适等原因不能跑操的同学须出具班主任书面证明材料,由体育部组织绕跑操场地行走一圈。
(五)早操集合地点为轻工驾校正门口对面,行跑路线为绕驾校跑两圈,起始点和拐点由体育部设学生标兵起监督作用。
(六)学生会主席监督早操考勤、考核的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学生无故不出勤早操一次按旷课1学时计,迟到一次按旷课0.5学时计,并参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分。
(七)冬季早操集合时间为早7:10分,起跑时间为7:15;夏季集合时间为早6:50分,起跑时间为7:00整。
(八)早操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协助学生科管理本班级出勤情况出勤人数不得低于90%,对旷操的学生说明原因以书面形式交到学生科。
本规定由汽车服务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