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社的办社宗旨是:丰富校园生活,提高正确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发展文学鉴赏方面的兴趣和特长,参与校园文化的建设。通过各种讲座、活动,培养学生勤于思考、勤于笔耕的良好习惯,使说文解字社成为广大学生爱好汉字,喜欢文学的实验园地,也成为我校德育教育、素质教育、自主教育的重要阵地。
第一章组织
第一条文学社机构
(一)说文解字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二名,理事一名。名单报学校备案。
(二)说文解字社由能源工程系王岳作为指导老师,报学校备案。
(三)说文解字社理事会成员产生条件:
1.思想品质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
2.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学习成绩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有一定文学专长。
第二条本社理事会成员产生办法
(一)新旧社长更换,由语文老师推荐,经考察后才任用,或经全体会员选举2/3人数以上通过的,得票最多的当选。新当选的社长上报学校备案。
(二)副社长及理事产生由指导老师及社长提名,或经全体会员2/3人数以上通过,报学校备案。
第三条说文解字社理事会成员的职责
(一)社长:负责本社的主要组织管理工作及各项活动的开展,处理本社主要内部事务,为本社与其它组织联系时的全权代表。
(二)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本社书法比赛、手抄报比赛等活动。
(三)理事:协助理事会的工作及本社举办的活动,并在所属年级、班级积极发展社员,扩大本社在广大同学中的影响。
第四条社员
本社在保证社员素质的前提下独立招收新社员。凡具有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本社,经理事会讨论和指导老师审批后方可入社。
第五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社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可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有监督和批评本社各部门工作的权利。
第六条社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的各项规定。
(二)接受本社的领导,积极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认真学习本社指导老师传授的知识。
(四)自觉维护本社的声誉和形象,积极宣传本社。
(五)邀请校外团体来本校参加活动,须经理事会上报学校批准。
第二章活动
第七条
本社积极开展与本社密切相关、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与运用语言文字特长,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有利于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和推进学风建设的相关活动。
第八条
本社出版内部刊物须经学校的批准。
第九条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举办各种文字、文学讲座。
(二)组织本社成员查阅资料,开阔视野,收集素材。
(三)举办校书法比赛、手抄报比赛等活动。
(四)加强与兄弟学校的联系和交流。
(五)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出版小报或社刊。
附则
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通过并负责修改,解释权归属本理事会。
本章程经报学校审批后公布,并自审批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