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 发布时间:20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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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院全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际代码:12671

区内三年制高职招生代码:795(供区内考生报志愿使用)

区内五年制高职招生代码:00010(供区内考生报志愿使用)

(二)学院校址

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 邮编:014035

高职招生电话:0472—6887089 6887021 6887039 6887020

中职招生电话:0472—3629805 15304720209

传 真:0472—6887039 6887089

学院网址://www.plentytogive.com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zjc.btqy.edu.cn

(三)办学层次:以高等职业教育层次为主,兼有中等职业教育和各类成人教育。

(四)办学特色:学院以为社会培养具有懂经营、会管理的应用性技术人才”为目标,以高新技术为主导,以应用技术为主体,强调宽基础、重实践、实施应用能力与综合素质协同培养的方案。学院专业特色鲜明,实行2+1”学制教育,采取上岗实习带薪制”,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使学生同企业实现零距离对接”,学院毕业生的就业率不断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不断增强。

二、录取方法

(一)三年制高职: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统一划线录取。

(二)五年制高职:招收参加当年中考并上中考线的应、往届初中生,考生上网报名、填报志愿。

(三)中 职: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初中中专学制3年,高中中专学制1.5年。考生可凭毕业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到当地招办报名或直接到我院报名。

三、资助政策

(一)三年制高职

1.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为每人每年3000元。

2.学院奖、助学金

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7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400元。

单项和特殊奖学金:单项和特殊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学习、体育、文艺、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每一奖项为100—300元。

学院助学金:学院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900元,学院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600元。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用于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按中职生标准享受资助政策,后两年按高职生标准发放。

(三)中 职: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11】23号)的文件精神,凡报考我院的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中职生在校就读期间和五年制高职生的前三年,均实行免学费、免书费的两免”政策。

2.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元。

3.国家助学金:凡在我院一、二年级就读的农村、牧区户籍的学生和旗(县)镇非农牧户口的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中专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五、毕业生待遇

(一)高职毕业生成绩合格者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普通大专文凭;中职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正规中专毕业证。

(二)学院各类毕业生均由学院负责安排就业,一次不满意者可获得多次就业推荐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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