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2013年全校教职工科研成果的统计与奖励工作从即日起同步开展。希望各部门认真组织填报,确保统计工作按时、顺利地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凡属2013年度我校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和完成的论文、著作、教材、科研获奖成果、授权专利,以及我校主办、参与的学术交流会议等均在统计范围内。奖励的种类、细则请参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与技术服务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二、统计方式
论文、著作、教材、科研获奖、专利和学术会议等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登记表进行登记,并提交成果复印件。成果登记表和奖励申请表可通过文件附表下载或登陆科技处网站下载,按表格要求登记科研成果相关信息。
三、统计内容
1.论文统计:所有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均在统计之列,由第一完成人登记,其他参与人不需要重复登记;同时提交论文复印件一份。
2.教材、著作统计:同一部教材、著作只统计一次,由主要责任人登记。同时提交版权页等复印件及撰写字数的相关证明。
3.获奖成果统计: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专利成果统计:填写专利成果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类型等以及有关专利成果的复印件。
5.学术交流统计:主办会议、参加会议,学术讲座等,包括学术活动名称、主办单位、活动日期、活动地点、参加人员、发表论文(报告)题目等,并提交相关会议材料(包括宣传材料、报道、学术讲座PPT等)。
四、统计安排
请各部门于2014年3月31之前组织安排教师填写登记表和奖励申请表,收齐各类成果复印件,并进行审核,将填写审核的各类成果汇总后(注:汇总表和申请表须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集中报送至科研与技术服务处。
五、注意事项
1.上报材料包括:表一,2013年度立项项目汇总表;表二,2013年度论文汇总表;表三,2013年度学术会议汇总表;表四,2013年度著作、教材汇总表;表五,2013年度专利汇总表;表六,2013年度科研成果获奖汇总表以及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各类科研成果汇总表应与成果原件逐一核对,确保填报的信息完全、真实,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应齐全。
2.涉及级别”的成果,如期刊、科研奖励等应严格按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与技术服务成果奖励办法(暂行)》文件执行界定。
各部门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严格遵守成果填报的时间安排,认真审核、按时报送成果材料。(电子版可通过OA发到杨淑杰邮箱)。
联系人:杨淑杰 电话:6887057
特此通知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与技术服务处
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