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个月里,
全国已报道多起溺水事件,
如今高考结束,暑期临近,
又到溺水事故高发期,
要格外警惕高考后
“野泳”溺水多发!
危险行为五:对自己的游泳能力认识不足所做出的大胆逞能行为。
危险行为七:饭后、剧烈运动、饮酒或者服用药物后游泳。
错误认知一:人一旦溺水,一定会瞎扑腾并大声呼救,附近若有人则很容易获救?
纠错:溺水事故大多是悄然发生。溺水时,吸入空气是第一需求,当人的口鼻在慌乱中短暂浮出水面,受本能驱使会全力吸气,此时会有大量的水呛入气管,根本来不及发声。
错误认知二:只要水面平静,下水就不会有危险?
纠错:自然水域水面下的暗流、暗礁、水草、沟壑等,每一项都可能对人造成生命危险。
纠错:当溺水者吸入过多的水就会引起呼吸并发症,进而引发继发性溺水或干溺水。此时,哪怕溺水者已经获救上岸,如果不及时跟进治疗,液体积聚仍会导致呼吸窘迫,脑损伤(脑缺氧)甚至心脏骤停。
纠错:溺水者慌乱中求生时,力量惊人。因缺乏救援经验,热心群众贸然下水救援反被拖入水中的惨剧时有发生。非受过专业训练或者经验丰富者,切忌下水救人,应尽量使用长杆、漂浮物等工具实施救援。
广东疾控中心专家指出,发生溺水时,一定要镇静,自救并等待救援;充分利用身边的物品,快速制成简易的浮具,帮助漂浮。
针对溺水,下面这 5 件事“不要”做:
1. 不要独自下水游泳,不要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2. 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3. 不要花式入水,防止呛水窒息;
4. 不要在水中吃东西,避免被呛;
5. 不要在水中嬉戏打闹。
当发现有人溺水后应该大声呼叫成年人来帮忙,而不应该贸然下水施救或手拉手施救。
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将身边的竹竿或衣服伸过去给溺水者。
将泡沫块、救生圈、密封的塑料瓶等漂浮物抛给溺水者,等待救援。
广东省疾控专家提醒,溺水事故发生后,民间很多所谓“控水”的方法都是不正确的、不可取的,准确实施心肺复苏术才是正确的。
而向溺水者实施心肺复苏术时,要注意第一步是开放气道,这个非常关键。“溺水者的核心病理是缺氧,尽早开放气道和人工呼吸优先于胸外按压,这一点一定要记住。”专家再三提醒。
在实施心肺复苏术时,应遵循开放气道、人工通气、胸外按压、早期除颤顺序。
1. 上岸后立即检查是否有呼吸与心跳,清除口中的淤泥与杂草;
2. 如果没有呼吸与心跳,先进行5次的口对口人工呼吸;
4. 之后按照人工呼吸2次、胸外按压30次的比例循环;
6.如果有呼吸心跳,让溺水者侧身,便于呕吐,及时清除呕吐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