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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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校级项目结题答辩工作以及收取校级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级各类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研管理工作的安排,拟定于2024年4月中旬进行校级项目结题答辩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2022年以来的延期项目;2022、2023年提质培优专项。名单详见附件2。

如果项目负责人无法参加可以由项目组成员代为答辩。

二、答辩时间和地点

暂定4月18日全天,地点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请随时关注微信群里的通知。。

三、关于答辩相关要求

(一)每位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项目答辩PPT,陈述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二)PPT的要求

1.封面包括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课题组成员、最终成果内容需与计划任务书上一致。

2.根据研究成果内容进行汇报。主要介绍项目中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过程中做过的具体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果

四、关于延期和撤项的要求

如需延期结题,请于4月14日前提出申请,具体要求按《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只能延期一次,期限为一年。

如无法按期完成预期成果,可以提交撤项申请。

五、需提交的材料

1.请4月14日前PPT电子版(文件名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发送到曹静宇OA邮箱。

2.请于4月14日前《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曹静宇OA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办公楼420。

3.请于4月14日前《结题报告》2份(附件4)和研究成果的复印件1份至办公楼420,电子版发送到曹静宇OA邮箱。

请大家入群,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以免耽误答辩结题,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3163420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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